一、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40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
1、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案件时,下列人员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
(一)被申请人的近亲属;
(二)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对被申请人有继承权的亲属;
(三)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等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主体,但是不申请宣告失踪不影响其权利行使、义务履行的除外。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二、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
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
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
依据《民法典总则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案件时,认定为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人的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等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主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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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情形可认定为民法典第148、149条规定的欺诈1、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148、149条规定的欺诈。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二、遇到合同欺诈怎么办(一)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商解除,是双方当事人通
一、民法典第580条规定的内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和违约责任可以同时主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劳务关系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形成劳务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自己通过中介机构存放档案,缴纳保险。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具体说,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务关系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
<劳动维权篇> 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一、有哪些情形应当认定和解协议无效1、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等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方法强迫、引诱被害人和解,或者在协议履行完毕之后威胁、报复被害人的,应当认定和解协议无效。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零四条二、刑事和解的基本程序人民调解员将参加刑事和解的各方召集在一起,向他们宣布刑事和解程序正式开始。人民调解员首先说明本次刑事和解要进行的程序以及和解要达到的目的,一般主要
1、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企业将建筑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和个人;2、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企业将建筑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但分包的内容包括提供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3、劳务作业承包人将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
一、申请再审时哪些情形可认定为有新的证据1、再审申请人提供的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或者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中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情形。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五条 再审申请人提供的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或者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中明确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有以下情形被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1、故意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2、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或虚报率、瞒报率较高的;3、有其他应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
刑法第284条规定的法律规定国家考试包括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考试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八条的规定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的民事行为如果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则就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依法应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据此,在夫妻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是亲属法规定的特有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中属于部分的分别财产,适用分别财产的制度规定。《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据此,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包括:1、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以完成结婚
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认定为亲友非法牟利罪:1、犯罪主体为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3、犯罪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4、客观方面即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
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关于刑诉法第112条规定的内容有哪些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是资敌罪的内容。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法典》第133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笔者现就如何认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做如下案例解析。 案例一、用人单位经济困难,未按时支付工资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17年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工程师,约定每月工资8000元,每月10日为发薪日。刚开始几个月,该科技公司按时足额给
关于《民法典》第25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