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全责方一直拖着不处理,可以让交警部门通知对方,让交警主持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可以找对方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也拒绝赔付的话,就只能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你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协议离婚后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离婚后,双方就子女抚养变更能够达成协商的,可以自行变更。不能达成协商的,一方可以提供正当理由的,可以另行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
离婚后如果房子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房贷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如果房子被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房贷也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由这一方自己负责偿还,其配偶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
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时,已约定归一方所有。因房屋本来就登记在该一方名下,故无须另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其即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双方的名下或者对方的名下的,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不需要缴纳契税。【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
根据以上内容,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父母离婚了父亲犯罪了也会对孩子的政审产生影响,孩子考取公务员等事项的政审可能会通不过。父母离婚了也仍是孩子的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不会消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1、协议离婚房产要过户。我国对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制度,双方当事人只有把房产办理过户登记后,另一方才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分割、合并协议等材料。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
1、离婚诉讼中,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的。但下列情况法院可以调查取证,如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等证据材料。2、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
1、离婚后债务不影响子女。2、在双方离婚时,涉及的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4、任何第三方的债务,都不应该出现在双方离婚的争议中。
夫妻离婚后,房贷没有还完的,处理方式如下:一、如果决定将房产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的,则可以提前还完贷款,然后取得房产证办理过户登记;如果不想提前还贷款的,可以办理转按揭。二、如果夫妻无法自行协商如何处理房产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先由一方使用房产;然后待还完贷款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再另行提起诉讼分割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
协议离婚后男方拒不执行协议的,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虽然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能依据离婚协议向民政部门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判决后该协议具有法律强制力,如果对方不主动履行,当事人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
离婚了房子没过户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
有关夫妻离婚后再购房的规定如下:1、夫妻离婚后没有时间限制,是可以直接购买的。2. 购房时需要带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未再婚证明、购房资格证明。3. 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取决于银行的有关规则:(1)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2)离婚后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的话应该按首套房产算,具有买房资格。
劳动合同工资和实际工资的不一致,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获得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
购房合同面积与房产证面积不一致,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
二手车卖出后对方迟迟不办理过户可直接通过起诉解决。二手车过户所需要的手续:一、车辆登记证书车辆登记证书是车辆必要产权凭证,2002年之前购买的汽车大部分都没有登记证书,在车辆交易的时候需要进行补办登记证书。车辆交易后车辆登记证书会详细记载原车主和现车主的详细信息,确保交易双方和车辆管理部门了解车辆产权变更情况。二、车辆行驶证书车辆行驶证书是仅次于车辆登记证书的重要文件,消费者在交易二手车的时候,车
夫妻离婚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到当地房管局办理。 1.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对于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夫妻共同贷款的房子,离婚时有两种处理方式:1、直接将房屋售卖,售卖所得先偿还贷款,剩下的夫妻双方协商分配。2、房屋所有权归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由一方拥有不动产登记并且继续偿房贷;3、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应给予另一方金钱补偿。4、夫妻共同贷款的房子属于婚后财产,离婚后房子的所有权、待偿还的债务,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5、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起诉离婚判决后,如果法院是当庭宣判的,则在宣判后的十日内会下达判决书;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则在法院宣判的当天可以拿到判决书。判决书下达后,当事人可以在十五天之内提起上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
离婚房贷未还清经抵押权人同意能过户给女方。未还清房贷的房产离婚时过户给女方,需要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经银行核查联系担保公司予以担保,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离婚证、房屋产权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过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
1、离婚后重新签订的协议有效。2、离婚后的协议是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后重新签订的协议,首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双方意思自治、自愿为原则贯穿整个财产分割这一部分,在解除婚姻关系时生效。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