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视同缴费年限,只是看档案而已。按照你的描述,你在签合同前只是临时工,也没有缴纳养老金,所以自然不可能算你90年以前的工龄。
我们国家规定,在建立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之前,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目前来看,国家普遍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有四类:第一类,就是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的企业固定工人身份的工龄。
普遍是1992年之前的工作时间。但是1986年10月之后参加工作的工人,都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叫做劳动合同制工人,他们从那个时代开始就缴纳社保,而不属于视同工龄的身份。
他们的缴费年限就是实际缴费年限。第二类,上山下乡知青的上山下乡的时间,这是特定历史背景下出现的特殊情况。第三类,复退军人的入伍时间。
并不是所有的复退军人都视同缴费年限。一般是复退之后,国家必须安置工作岗位的人,他们的入伍时间才算。原农村户籍的义务兵复员后,就不能够视同缴费。
不过我们国家2012年7月1日,我们国家实施了军人保险法。从此不论城镇农村都去交纳养老保险了,也就不会出现视同工龄这一情况了。
第四类,就是2014年10月1日之前,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2014年10月,国家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开始缴纳养老保险。
从此国家开始努力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的社会化工作,实现企业和事业养老双轨制的并轨。因此,确立视同缴费年限首先职工档案中,要有相应的身份确认表。
证明属于固定工、上山下乡知青、军人,或者国家正式招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然后档案记录中要有完整的工作考核记录或者工资调级表等档案材料。
很多档案材料一旦丢失都无法补办了,所以一定要小心保管自己的档案。最好委托专业的管理机构有他们管理,一旦出现丢失损毁情况,他们也会负责到底。
不过,也不要以为视同缴费年限就是没有交费。由于他们都是国家认可的工龄,所以相应的缴费责任是由政府进行负担。社会保险法第13条明文规定,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政府负责承担。
而且对所有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予以补贴,也就是政府要承担兜底责任。黑龙江省2016年全部累计结余,已经达到了-232亿。
黑龙江退休老人们的养老金正常发放,就是源于政府补贴了。2017年政府补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8004亿元。扩展资料: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流程如下: 1、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3、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
作为临时工能够依法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
被开除的不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被除名或自动离职的,除名和自动离职之前的工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但朔及力仅限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之日起,之前没有缴费的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章关于工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可提前退休的情况如下: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
按辞退原因确定是否享有补偿或者赔偿,未缴纳社保已经超过法定时限不可主张权利。一、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二、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
网上的赌博可以报警,在网络进行赌博活动是不被允许的,一旦发现,就相当于违反法律要求,是可以进行报警的。网络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违法之债是不可以报警拿回来的。
法律分析:如个人发现他人利用银行卡实施赌博活动的,可以保留掌握的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经查证确实存在赌博行为的,公安机关会依法予以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
单位没交公积金,离职后可以起诉。可以要求原公司给补缴。原公司无正当理由不给补缴的话,可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投诉,也可直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执法部门反映。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
您好,如果置之不理是会影响征信的。如果是抚养费的问题,建议及时处理。
养老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 2.互济性。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或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和互济。 3.普遍性。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系
依据你们双方之间的合同和规章制度处理
工伤评残索赔标准: 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 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 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 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6.评残结束后,拿着伤残鉴定书申请工伤赔偿。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关于职工社保转灵活就业的问题,辞职离开单位之后先将档案放在人才中心或者职介中心,然后将社保关系转入存档案的人才或者职介,这样就可以将职工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连接在一起
劳动合同是受到法律规定与保护的,不管是国企或者外企,一旦雇佣劳动者,双方是需要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但是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把本单位的劳动者派谴到其他单位,这是一种劳务派谴法律关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辞职的,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时间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
法律分析:单位缴存部分有不同的比例入个人账户,社保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
用人单位为了达到辞退的目的,对劳动者降职调岗的,劳动者可以拒绝该用人单位的安排。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降职调岗为目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
你好,需要结合当地政府的规定
网贷逾期如果不还的,贷款人会通过短信提醒持卡人按时还款。如果借款人逾期的,则贷款人可以使用电话、催收函件等对借款人进行催收,或者采取向法院起诉等合法的催收方式。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发卡银行应当及时就即将到期的透支金额、还款日期等信息提醒持卡人。持卡人提供不实信息、变更联系方式未通知发卡银行等情况除外。 第六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