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未约定利息的借款不能主张借期利息,但可以主张逾期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借款未约定利息,出借人能否主张利息,需要分情况分析:1、借款合同对借款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息借贷,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还款期限内的利息的,法院不予以支持。2、对于到期没有按时偿还借款的情况,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主张逾期还款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不能主张利息。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不过如果债务人逾期还款的,即使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债权人也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
1、未约定利息的借款不可以主张利息。2、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交易习惯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你本身问的问题就不清楚,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话,嗯正常情况下会视为是无息借款,如果有约定违约金的话,对方也主张违约金的,法院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进行判决,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但并没有主张违约金的话,法院是可以不支持其主张利息的主张。
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能否主张利息
借条没写借款利息的不需要支付利息,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约定还款利息的,即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债权人主张利息的,债务人可以不还。不过如果债务人逾期还款的,则即使没有约定利息的,债权人也可以主张逾期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
如果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但从借款到期日或者你主张权利日起可以主张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如果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但从借款到期日或者你主张权利日起可以主张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陈某通过用自有住房抵押贷款和向他人借款的方式筹集资金200余万,用于经营一酒楼。两年后,陈某借高利贷对酒楼进行局部装修,并以后贷还前贷,逐渐导致酒楼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另外,陈某还隐瞒了个人和酒楼真实资金状况,骗取张某等人的借款达300余万元,将所得款项大部分用于归还所借高利贷本息。 提问:陈某不具备偿还能力,隐瞒真实情况向他人借取高利息借款的行为属不属于诈骗? 【律师解答】 陈某已欠
不当得利能否主张利息?广东知明律师指出,不当得利照样可以支持利息的,因为在不当得利过程中的话,对方有可能会用这个物品来获得相应的价值,所得到的钱必须要进行返还,而且要加收利息的。 【案情】 2019年10月,梁小旭(化名)驾驶面包车与吴炳(化名)驾驶小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吴炳(化名)所驾车辆受损。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作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确认书》,确认梁小旭(化名)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吴
关于没有约定还的是本金还是利息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没有约定的先付利息后偿债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
咨询:对于暂估入账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未取得发票的,能否作税前列支扣除?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相关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均以增值税发票作为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在企业所
作者:初明峰 刘磊 张款款欢迎转发,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裁判概述投资协议约定无论公司是否亏损资方所获收益均以固定回报方式计算,此约定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特征。公司工商登记虽变更投资人为股东,但无证据证明资方参与了公司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和管理并承担风险的,应认定为“名为投资,实为借款”。案情摘要1. 2015年4月,事益公司(甲方)与付丽华(乙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乙方投资13
建议及时搜集证据,及时报警以挽回你的损失,对方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未验收使用的房屋能否确权未竣工验收使用的房屋,不影响房屋确权,和利害关系人就房屋权属产生争议的,可以申请确权。但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一、未办房产证的房屋能否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去处理。只有预售合同,没有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的话说明对方尚未对该房产具有所有权,恐怕无法强制执行,应当等对方获得产权之后吧。直接变更房屋所有权可以通过协商,如果达成一致可以。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话是不行的,这样的行为法律上没有依据。二、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强制执行法院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第十九章
在日常生活中,基于所谓“人情社会”,常会遇到通过私人请客送礼、托人办事等不当方法谋求非法利益的情况,然而若所托之事未能办成,请客送礼的钱能否要求返还?近期,靖江法院审理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原告高某某诉称,2014年4月,其子高某与马某、案外人董某因非法经营香烟被青岛市黄岛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因马某被取保候审回靖,高某某得知后便与董某家人请求李某某、马某找人帮忙,让高某也能够取保候审或判处缓刑。为此,
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1、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2、对于租金的支付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律师解答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买卖。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转按揭,就是把自己的房子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银行重新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二是提前偿还房贷,也就是大家说的赎契。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
根据以上内容,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