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第二百九十八条听证范围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公安机关适用公开听证:
(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三)较大数额的行政罚款。较大数额的具体标准指: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的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
第二百九十九条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
(一)公安机关对于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告知书。
(二)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可以在告知书的送达回执上签署意见,也可以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行政机关书面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以邮寄挂号方式提出听证申请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当事人明确提出放弃听证或者逾期未申请的,不得再对本案提出听证申请。
(三)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当事人申请听证超过期限或者不符合听证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听证。
第三百条听证的举行
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在通知书送达回执上签字。
第三百零一条听证的程序
(一)书记员宣布听证会场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听证主持人介绍主持人、听证员和书记员,询问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宣布听证开始;
(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
(三)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进行陈述和辩解,提出有关证据;
(四)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进行论证和辩论;
(五)听证当事人的最后陈述;
(六)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第三百零二条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依据听证主持人的意见和听证笔录,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作出具体决定。
二、哪些行政处罚可以举行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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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最新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有哪些①执法范围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市、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可依法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查处的其它林业行政案件(森林派出所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委托手续后可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②办案程序林业行政案件的办案程序按照1996年9月26日林业部办公会议通过、自1
专业分析:1、受送达对象拒绝接受法律文书是适用留置送达的第一前提。只有在受送达对象拒绝接受法律文书时才可以适用留置送达,在具体执行中不能颠倒两者的适用次序。2、应当邀请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应当邀请有关当事人所在的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到场,对执法人员的送达法律文书的整个过程予以见证。实际上,这就是由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来见证留置送达的法律事实。3、应当说明情况、记明事由。在无利害关系人见证的情况下,
1、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适用范围: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2、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你好,根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效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解答】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6)被申请人按照规
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⒈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⒉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⒊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单位应当派员到场监督;⒋代履行完毕,行政单位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一、有关民事诉讼二审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三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身份号码、联系方式,法人
【法律意见】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告知后,如果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公安机关经过审批,可以立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可在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内下达,也就是说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因鉴定所用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哪些内容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第十六条第(二)项“醉酒或者吸毒”和第十六条第(三)项“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时,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前述法律文
行政处罚罚款免除的条件有哪些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3、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适用的行政处罚类型限于警告和数额很少的罚款,即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执法人员采取简易程序做出处罚决定的,应遵循下列程序:1、表明身份,即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简易程序可以由一名执法人员单独实施;2、说明处罚理由,包括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3、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4、给予当事人陈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
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1、本案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听证公正进行的。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听证主持人应当将当事人的回避申请报告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决定其是否回避;本部门负责人担任听证主持人的,由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其是否回避。
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是如何规定的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九条规定,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音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的条件有两个:1、必须符合法定的处罚案件的种类,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适用听证程序。2、必须有当事人听证的请求,处罚听证是一种被动听证,只有当事人申请听证的,行政机关才能进行听证,否则,不能适用听证。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5、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一、行政处罚设定权的规定 行政处罚权的设定权如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 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
非法行医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喝酒后骑电动车的,当事人会受到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的处罚。酒后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非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法律规定的行为,交通警察有权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一、道路五十六条规定罚多少道路五十六条规定罚50至200的罚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
虚假宣传的处罚:1、行为人在广告中作虚假宣传,违法发布了虚假广告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3-5倍的罚款,广告费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100万元的罚款等;2、虚假宣传情节严重,构成虚假广告罪的,一般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