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本人工资标准是否可以扣除我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是实发的工资吗?
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的基数是劳动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工资包含哪些项目是上述问题的关键。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所以说,应当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劳动者应发工资为准,也就是说属于工资性质的货币性收入都应计算在内。
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基数一般为其月工资总额,劳动者应承担的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所以,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属于其工资的一部分。
同样,根据公积金缴纳相关规定,劳动者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可见,个人缴存的公积金也是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包括,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基数一般为其月工资总额,劳动者应承担的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所以,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属于其工资的一部分。同样,根据公积金缴纳相关规定,劳动者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可见,个人缴存的公积金也是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经济补偿金包括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因此公积金也应属工资的一部分。
案情简介: 陈某于2012年9月1日进入上海某网络科技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工作性质原因,陈某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存在加班情况。公司均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2014年8月31日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与陈某续签劳动合同,并支付陈某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陈某对于公司在补偿金计算中剔除加班费存在异议,与公司交涉无果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足额发放经济补偿金。 争议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如下:第一为经济补偿是按照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且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二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如下:第一为经济补偿是按照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且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二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如下:第一为经济补偿是按照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且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二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按规定,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也就是说,杨某能拿到的经济补偿金为12年3600元;2、劳动者月工资没有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由于停产(结业)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
文章摘要: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劳动纠纷在线法律咨询:纠纷争议:劳务合同、五险一金、无故辞退、工伤等处理方式:协商、仲裁、劳动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nn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nnn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
如果是违法辞退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合法辞退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双方产生纠纷的,
陈小姐是一名互联网公司的行政人员。今年,他所在公司经营困难,到了10月,公司决定缩小规模并改变经营策略,于是就把陈小姐在内的部分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陈小姐与公司签订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但是在领取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公司告诉他要扣除个人所得税。陈小姐很疑惑,离职经济补偿金是否应当纳税?下面小编就此问题向大家解释一下。一、员工离职得到的经济补偿金要扣税吗离职经济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
深圳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为:1、用人单位是因劳动者的过错而辞退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用人单位因其他原因辞退的,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的,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劳动派遣单位承担。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本质上是为劳务派遣单位工作,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也是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因此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一、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谁来承担 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劳动派遣单位承担。提醒您,劳务派遣单位是实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真正的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
从理论上看,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是其基于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所获得的相应报酬。对于劳动者工资的具体组成,由于实践中的情况较为复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等对此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在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对劳动者工资总额的组成予以明确规定,即劳动者工资主要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该如何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如下:第一为经济补偿是按照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且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二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员工缴纳社保,且配合员工办理失业保险的,不需要再另行赔偿失业损失。风险提示: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如下:第一为经济补偿是按照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且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二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可以不同意,如果是属于非法辞退的情况的话,那么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等相关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但如果是属于合法辞退劳动者的情况之下,那么辞退的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注意以下事项:1、员工有无严重过错行为导致公司利益严重受损。2、辞退无过错的员工应提前通知并支付补偿。3、因公司原因如破产或经济性裁员等辞退员工应当符合法定程序。4、注意辞退员工有无法定的不得辞退的情形,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