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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户口迁移落户需要什么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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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户口迁移落户需要什么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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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迁移落户需要什么办理手续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二、户口迁移落户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过程中,需要向当地的派出所提交申请办理登记,在提交申请书之后,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在十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户口迁移完成,这个业务一般是不需要提供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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