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是否属于高利贷要想确定是否为高利贷就得知道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具体为:(一)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二)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
1、当其利率小于或等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不属于高利贷;
2、当其利率大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三)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四)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放高利贷是否犯罪目前,法学界不外乎三种不同的观点。(一)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如目前的规定是民间借贷利息不准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二)认为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三)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超过多少高利贷,因无法律,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典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放高利贷是否构成犯罪,刑法上并无高利贷这一罪名,只有对于高利贷所带来的高额利息的不予保护,如果出借人已经收取了部分高利贷利息,在法院认定利率超过法定标准后,先收取的高利息可抵充未偿付的合法部分的本息,没有其他的惩罚措施。
如何认定是否属于高利贷要想确定是否为高利贷就得知道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具体为:(一)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二)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1、当其利率小于或等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不属于高利贷;2、当其利率大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法律不
认定劳务派遣关系的办法:查看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是否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也可以查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中是否存在劳务派遣条款。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
问:我公司收到客户退回的货物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超过90天,而客户在90天内并未拿去认证抵扣,我的问题是:1、这张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开红字发票冲销?2、如果不能开红字发票冲销这笔销售,客户并未支付这笔货款,现在货、票全部退回,交易不存在了,我们的税款多交了,那是不是虚开增值税发票呢?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
孤老人员的认定为无配偶,没人照顾的,年纪超过60周岁,无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若是有子女给付生活费,有子女照顾生活起居的,不属于孤老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小区内发生车祸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当区分小区性质,而不能笼统地认为只要发生在小区中的车辆碰撞就不属于交通事故,只有非封闭住宅小区内发生车祸属于交通事故范围。 我们认为在封闭式住宅小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或按照严格的登记制度的小区内发生车祸的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权处理,而应当由辖区所在派出所按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二、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处理? 道路交通
构成自首的两个必备条件之一是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归案之前,自动向有关机关或者个人投案的行为 【案情】 赵某因故被吊销了驾照,一日捡到黄某的一本驾照,即用自己的照片补领了黄某的驾照开出租车。一天,赵某将钱某撞伤,赵某即用自己的电话报警,在公安机关对其所做的首次笔录中其虽对整个案情能如实供述,但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第二天,赵某听说钱某在医院死亡,遂如实供述了自己不是黄某而是赵
一、民间借贷1分5是否属于高利贷 一分五的利息按民间借贷方式即月利率为1.5%,则年利率为18%。一分五的利息是不属于高利贷。 《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对格式条款制度细化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
一、非法收购卷烟如何认定是否犯罪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非法收购销售卷烟,情节严重或涉案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构成犯罪了。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车被撞了后如何认定是否报废车被撞后,如果不能进行维修,或者维修后不能达到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应该确定该车辆进行报废。《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
1、月息2分不是高利贷,法律禁止高利贷,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不可以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支付。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
张静律师解答:看收养时间,1992年4月1日前只要在一起生活就可以,1992年4月1日起至1999年4月1日止,需订立书面收养协议或办理收养公证;1999年4月1日之后,需至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如下面这个案件,被收养人出生于1992年7月18日,却不能提供面收养协议或办理收养公证,法院就认定未形成收养关系。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关于丘某1与被继承人是否存在收养关系的问题,首先,我国1991年
1,可以根据是否签署劳务派遣协议认定是否是劳务派遣。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另外,法院处理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一般是以余额为准,对于一方请求法院调查取证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是查询存款余额,除非当事人的申请明确要求法院打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如果从存取款明细账中可以清楚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之前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必拘泥于存款余额。比如,男方申请调查女方上海银行某账号下的存取款情况,如果调查结果显示,虽然该账号下的余额仅
如何认定是否为二套房1、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2、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3、夫妻俩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再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会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4、准备结婚,还没
哪些属于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认定标准是:看是否传播了淫秽物品以及是否因此获取了利益。《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小产权房能转正吗?不能。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现行法律法规明确,世界普遍实
一、民间借贷一分利是否属于高利贷 1、民间借贷的利息一般是按月进行计算的,一分利转换成年利率的就是12%,未超出法律的规定,不构成高利贷,所以一分利是合法的。 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