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向我咨询这个问题的人越来越多:我接到警察电话,让我去派出所,我该不该去呢,我去或不去哪个对我有利呢,不去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呢?
我一般这样回答,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是法定义务,如果未按警察要求到派出所,那么公安机关可以制作传唤证,将传唤证送至当事人家中或单位。
我国法律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这两年,向我咨询这个问题的人越来越多:我接到警察电话,让我去派出所,我该不该去呢,我去或不去哪个对我有利呢,不去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呢?我一般这样回答,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是法定义务,如果未按警察要求到派出所,那么公安机关可以制作传唤证,将传唤证送至当事人家中或单位。我国法律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首先您确认是否是诈骗电话,如果向派出所核实后确认不是诈骗电话,那么需要回想自身:是否出借过银行卡、是否参与过网络赌球、是否参与跑分等,建议您积极配合警方调查,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在派出所做了笔录不是常说的立案,做了笔录是说明公安机关已经受理案件。而公安机关立案是指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
你好,建议尽快报警处理
需要先了解双方打架事由,如果造成伤害的可以报警处理,根据医院检查确定伤情,双方协商进行赔偿。
犯人已经被定罪的,不能叫做犯罪嫌疑人,而应该称为罪犯或犯人。 根据法律规定,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由法院来判决,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前,不能认定此人构成犯罪,而内能说是涉嫌犯罪。所以在法院判决前,应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审理时则称为被告人)。 但是,如果你所述“定罪”仅是指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的,那不能称为被“定罪”,而仅仅是涉嫌犯罪,所以
如果遭遇电话诈骗的时候,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是到公安机关报警。在报案时要注意: 1、尽可能地保存好所有与诈骗分子进行联系的单据,如电子邮件、银行汇款单、手机短信等等。 2、将被骗经过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3、带被骗经过和被骗单据到当地公安机关刑事警察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者派出所进行报案,并由民警作一份报案笔录。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呢!!!!是不是涉及诈骗案了
你好。我记得是当时五月份,派出所就电话通知让你去,一直到现在七月份了,又让你去。这事谁都不愿意去,但是,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不去,轻者说你态度不好,重者说你防碍公务。去了有可能对你作出治安处罚,罚款,行政拘留。运气好,也可能给你作个询问笔录,对你进行批评教育一番了事。
律师观点分析
作为一名业内人士,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1、对于你所提出的,对你的传唤你可以申辩,但无权拒绝,否则
经常看到关于猥亵的新闻,首先我想到的是,这种行为侵犯了人的人身权益,给受害者造成了心理阴影。好多受害人可能是小孩、学生,所以更应加大力度打击这种违反行为。此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危害后果和猥亵他人是一样的。我国法律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
听证权利是行政处罚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其中有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类似于法院的庭审。好多案件通过听证可以查清事实,排除一些不法的证据。对作出合法处罚决定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换种说法,听证也是行政机关内部重新审查案件的一个环节。通过听证,好多原本认为应当处罚的案件,最后不予处罚或者减轻的处罚。所以说对当事人来说是一项重要的权利。好多当事人因为不了解听证而没有及时提出听证申请,属于放弃了
近期,办了几个行政拘留的案子。几个案子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询问笔录均没有被询问人签字,而是由民警载明“被询问人拒绝签字”。那么这样的询问笔录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中的证据使用呢。我认为,询问笔录的真实性是有争议的。我国法律规定,在被检查人拒签现场检查笔录的情况下,检查人员可以在现场检查笔录中注明情况,该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法律没有规定这种情况适用询问笔录。此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也要求对询问过程进
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当中,公安机关往往处于主动地位,但法律是公平的,有一条法律规定赋予违法行为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即如果对公安机关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以及依据存在疑义,那么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告诉公安机关为何没有实施违法行为,为何证据不能使用,为何没有违反法律依据。陈述申辩可以采用书面方式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可以聘请律师书写专业的《陈述申辩书》书,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看到后也会仔细审阅并充分听取。很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不可以。1、协助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