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可以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办理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最好是详细一点为好
法律分析:如果只是不服检察院不支持监督决定书,是没有办法再次申请抗诉或者提请检察建议的。但是如果有新证据,可以申请上级法院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行政复议法第17条规定,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分别情况作出处理:(一)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二)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三)依法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
1、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责令其恢复审理。所以,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2、行政复议被驳回相当于复议机关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3、关于诉讼主体: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时,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的,应当对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方面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最严厉的处罚措施是治安拘留。如果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那么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向谁申请复议?一、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向谁申请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
过往遇到的司法案件,有没有感觉申请检察院监督成功率不是很高?那就对了。今后,如果你的案子确定有误,那就请你果断申请监察院监督。2022年 10月19日,在党的二十大例行记者会上,最高检察院童建明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在党的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更是期待。”二十大报告这纲领性文件将在未来的检察院检察检察实践中,认真贯彻和执行。这将发生
法律分析:案件经过审理后当事人对审判的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诉状,如果对再审的结果不服的,当事人不可以再次申请再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法院不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下列劳动争议必须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鼓励企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举措.
可能是觉得案子争议不大,没必要开庭审理了
法院执行超期,当事人申请检察院监督的,要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附证据清单。如果申请监督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申请人限期补齐。
再审申请书可以交给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交给原审人民法院,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申请抗诉向哪级检察院提起1、申请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应当向审判案件人民法院同级检察院申请抗诉,例如案件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要向基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2、当事人可以申请抗诉的情形如下:(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3、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三十一条“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的规定,你的再审申请被省高院驳回后,将不能再继续申请再审。 你可以向省检察院申请抗诉,但被受理的可能性甚微。
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向派出所所在的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派出所所在的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
2021年8月1日实施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二)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三)认为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第二十条 当事人依照本规则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再审
一、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向谁申请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不服公安派出所的处理决定,应当向派出它的区、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前一些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设立了一些派
一、驳回再审向哪一级检察院抗诉如果被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向同一级检察院申诉。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有错误,就会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提出抗诉。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