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担保还有效吗
没有了,履行担保义务以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所以追诉期应该从履行担保义务时开始计算。民事案件追诉期3年。所以,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诉期是履行担保义务以后两年。
如果没有约定的,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场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在给人担保的时候必须要能够让自己清楚担保的责任,要是不清楚担保的责任是什么就贸然的给人进行担保,最终受伤的还是自己了。
关于十年前的担保的具体法律规定跟实际要求,对于具体内容不太了解可以来找律师咨询。
要看是什么合同,如果是超过二十年的租赁合同,超过部分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五年前签字担保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是五年以上的,则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主债务的履行期限还未届满,则也是有效的。
二十年前的刑事案件如果没立案已经超过了追溯时效,如果已经立案逃避侦查的不受追溯时效限制。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
单位实行996工作制,几乎每天都加班,前不久刚离职,但是单位一直没有支付之前的加班费,还能要吗?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如果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如果是索要劳动报酬,时效是可以从离职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哪怕是要在职期间十年前的
十年前的担保是否有效,要看主债务履行期限是否届满。如果属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届满或者届满之后六个月之内的,则担保依然有效;否则将无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担保合同有效,则连带担保责任要承担的;2、与单位的免责协议,这个协议虽然有效,但没有意义,因为担保人为债务人代偿后(即实际履行了担保责任)这里有两个法律关系:1、职工与银行的担保合同关系,依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无其他因素影响,有权向债务人求偿,所以职工与单位的免责协议没有实际意义
十年前的借条还是可以起诉,欠条本身是永久有效的,但是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可能已经过了,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则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其同意偿还债务。
一、连带责任担保十几年了还有效吗1、如果当事人约定连带保证责任的期限是十几年的,连带保证是有效的。2、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保证的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满6个月内。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享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不够级的与普通劳动者无异。劳动者10年之前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七至十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劳动者工伤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不够级的,解除合同没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待遇与普通劳动者无异。
十年前的案子还能起诉吗?十年前的案子,无论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如果当时已经立案的,则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在未作出处理决定前,时效一直未重新开始计算,因此,从理论上讲,再起诉没有问题。不过,在现实中,除了刑事案件外,十年不作处理的可能性太小,如果当时已经有了处理,自处理结果宣布之时开始,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如果至今已经超过时效的,虽然可以起诉,但对方一旦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
公司注销了签的合同还有效的。且若公司注销前,因清算组失误导致没有进行清算,或清算未通知全部或部分债权人,导致债权未申报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清算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
房产证是产权证的一种,就是指房屋产权证书。是由房屋所有权人向有关部门申请,通过审核查证发放给房屋产权人的一个书面的物权证明文件,具有公示效力。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
一般来说,只要员工没有写辞职申请,或者有在本人意愿离职的单据上签名,那么都应该是被单位辞退的。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只要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员工本人辞职的话,那么都应该是属于辞退。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
人死了签的协议还有效,需要根据具体合同来定。一般情况下,人死了签的协议还是有效的。比如说在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由于合同法已失效,所以《民法典》对合同效力的作用为,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如果以批准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是自手续完成后生效;而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其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零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典型的案例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补办身份证后,之前的身份证不再有效。在办理新身份证之后,公安机关会依法回收旧的身份证,或者将其依法注销,在被回收或者注销之后,旧身份证就失去了其该有的效力,从而不能使用。
合同的主体变更了,当然需要重新签订物业合同。选定新的物业公司,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有效的条件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如果业主需要更换物业公司,应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集体商定或书面表决来决定,业主没有权利单方面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合同的,是业主委员会决议签署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
早已经失效了,没有法律效应了。 注意: 对土地改革中分到的宅基地以及地上的房屋,都由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所有证。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村逐步走向合作化的道路,通过兴办合作社的形式,农民私有的土地转为了合作社集体所有,逐渐形成了现在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制,并在法律上得到了确认。城市土地随1982年我国《宪法》的颁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转为国有性质。因此,现在不存在私有的土地,当时原人民政府颁
1、企业更名后,原来的合同继续有效。企业更名后原合同依然是有效的,企业更名对合同的效力没有什么影响,原合同依然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企业更名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合同自始有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