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经常会碰到一种情况,即员工在离职前一段时间因为疾病导致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员工在病休期间的工资可以低于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
因此,若员工在长休病假后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将大幅降低。
此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否能够以其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还是应当以其正常工作期间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
该问题存在一定的争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根据一些地方法院的司法审判意见,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012年7月)第31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时,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再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为界分段计算。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基数按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和广东省目前的司法实践,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不再分段计算,统一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也就是说,如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发放的是病假工资,则按病假工资的数额计算。
经济裁员辞退员工补偿标准为依法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月平均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交通事故责任方要付尸检的钱,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尸检是必须做的,通常费用由肇事方承担,如是单方事故就由驾驶员家属承担了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和违约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对竞业限制做出了规定,即: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如果劳动者违反了该义务,就要依照约定承担违约金责任。一、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
我们二人都在本市一家工具公司工作,入职已有10年,单位与我们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今年春节后,公司要搬到河北去,领导与我们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我们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签了字。 近日,公司将经济补偿金转到了工资卡里。我们经过计算后发现,单位是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实发工资”计算的,而我们咨询律师时得到的答复是按“应发工资”计算,两种不同标准计算后
问:2008年前入职人员的经济补偿应怎么计算?答:由于《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而《劳动合同法》中对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之前已有规定中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且《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过渡性计算原则”。因此,2008年1月1日前入职、之后离职人员的经济补偿应按照“分段计算、合并支付”的原则计算并支付,即:1.劳动者2008年1月1日前工作年限的离职经济补偿是否存在,需要依据之前的规定,
前言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月工资”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一、辞退员工经济补偿计算是怎样算的1、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按照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账面应发工资平均计算,即补偿金基数包括社保和公积金个人部分。但出差补贴、独生子女费、安家费等并属于职工的工资总额,此类费用不计入补偿金基数;2、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的应发工资进行计算,但为了保障社会公平,我国法律对补偿金做出了“托底”和“封顶”的规定;3、“托底”指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补偿金要交税吗据现行个税政策,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设区的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税。超过的部分,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税。单位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于双方的劳务合同关系已经终结,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实际上不应界定为补偿金,对这部分收入按照规定应该征收个税。二、职工医疗期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应当按本人工资支付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如果符合无过错性辞退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予以辞退是合法的,但还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者依法向员工支付代通知金,即一个月的工资也是可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对用人单位非法辞退行为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问题提出 您好,我是一名企业人事,关于员工经济补偿计算,经常会听到N、2N、N+1等说法,请问这些公式代表什么意思? 律师解答 在计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补偿时,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计算公式,如: N,就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应计算的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还应更细分6个月以下和6个月以上不满1年). 2N,就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的赔偿金,为正
劳动合同法因病被解除合同怎么补偿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法律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补偿形式:经济补偿金和违法解除赔偿金,顾名思义,只有单位涉及违法解除的时候才会支付违法解除赔偿,否则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解除补偿的两个要素: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计算方法如下:经济补偿金(俗称“N”)=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违法解除赔偿金(俗称“2N“)=经济补偿金×2这里提一句,所谓的“N+1“补偿方法,“1“是指代通知金,单位提前30天通知
劳办发〔1995〕35号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有关规定的请示》的答复宣布废止,已有新规定替代劳部发〔1994〕481号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宣布废止,已有新规定替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颁布单位】劳动部【颁布日期】1994-12-3【实施日期】1995-1-1【发文号】劳部发[1994]481号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为贯彻《劳动法》,使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便于操作,我们制定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
法律观点 观点一: 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如果员工月工资未高于当地社平工资的三倍(张先生的月工资未高于深圳社平工资的三倍),按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但按现行有效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所以本案张先生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 观点二: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只是部门部
2017年11月24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481号)的废止,结束了近十年的八大标准分歧和纷争。不过,废止后仍会留下两大问题值得探讨:一、解决了8个标准分歧问题1.解决了25%还是50%-100%的赔偿金标准问题481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工资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加发相当于(所欠)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