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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二手房转让需缴纳的税费

问题描述

四种二手房转让需缴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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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住宅(150平米以内、五年内)

税费种类及征收标准,营业税按本次交易价格×5.55%征收,个人所得税按本次交易价格×0.5%征收,土地增值税免收,印花税为5元/户,契税按本次交易价格×0.75%,以上费由地方税务局征收,而每次交易中手续费的3元/平米、登记费的80元/套、查档费的150元/户由房屋登记机构征收。

二、普通住宅(150平米以内、五年外)

税费种类及征收标准,印花税为5元/户,契税按本次交易价格×0.75%。

三、普通住宅(150平米以上、五年内)

税费种类及征收标准,营业税按本次交易价格×5.55%征收,个人所得税按本次交易价格×0.5%征收,土地增值税免收,印花税为5元/户,契税按本次交易价格×3%。

四、普通住宅(150平米以上、五年外)

税费种类及征收标准,营业税按上次交易价和本次交易价格差额×5.55%征收,个人所得税按本次交易价格×0.5%征收,土地增值税免收,印花税按本次交易价格×1%+5元,契税按本次交易价格×3%。

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情形:

一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

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国库对于所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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