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张某23岁,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带着一群孩子上山摘点杨梅。杨*山上山路又窄又崎岖,加上下了几天雨,路非常滑。张某决定先带10岁女孩小丽和12岁男孩小江上去,其余留在山下等。
张某在前面探路,两个孩子跟在后面。可没爬多远,张某听到身后传来了呼救声。
原来两个孩子掉进了一个长约5米、宽约2米的水坑,水并不深,张某水性不错,救人完全没难度。可张某却站着一动不动,满脑子都是老家发生的一件事情:当时村里有一个老太太摔了一跤,好心人去牵了一把,结果被家属赖上了,赔了不少钱。
“万一我去救,她的家人也怪到我头上,要我赔钱咋办?”想到这里,张某决定不管了。眼睁睁看着两个孩子都沉入了水底没了反应,张某绕抄小路回家,把其他小孩扔在了原地。
近日,张某已被公安部门以“故意杀人罪”刑拘。
【争议焦点】
“见死不救”能否判定为“故意杀人罪”?
【法律解读】
以“故意杀人罪”被刑拘听起来似乎有些不可思议,虽然案件还未在法院判决,但是律师认为以“故意杀人罪”刑拘是正确的。
“在刑法理论中,有一种不作为形式的犯罪。”,所谓“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
而“不作为”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这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等。
其次是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不作为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结合本案,张某带领孩子们玩耍期间充当临时监护人的职责是其先行行为,由此在法律上负有一定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在意外发生时,张某完全有能力下水救人却见死不救,这不仅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是触犯了法律,构成了刑事犯罪,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如果自己有作为义务的,但是见死不救的,可能会构成犯罪。所谓“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
行为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且辩解其没有执行生效判决的能力,法院经查发现行为人有固定经济收入,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2、行为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金钱给付义务,造成权利人生活困难,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
引言罪刑法定,意味着犯罪、刑罚均只能由刑法来决定,而不是由前置的民商法、行政法所决定。如果认为前置法负责定性,刑事法只作定量判断,就势必会降低刑法上违法性判断的价值,不当扩大处罚范围。这一点,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适用时表现得特别充分。 1前置法的违法性和刑事违法性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体现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违反税收管理法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犯罪。据此,司法机关
一、男方有病女方不照顾是否构成遗弃罪1、男方有病女方不照顾可能构成遗弃罪,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当是负有扶养义务的,遗弃罪是指行为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条
一、拉架人造成轻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打架过程中造成他人轻伤,如果不是故意造成的,是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不是故意的,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我国没有过失伤害罪。法律依据:《刑法》15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一、违法拆除违章建筑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建筑是可以依法拆除的,如果违法拆除违法建筑的,不是故意对违法建筑进行毁坏,一般是不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但被强拆的一方可以请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法律上的买卖合同里面明确规定,卖房必须尽到告知义务,即买卖的财物的质量等当年的情况,至于房子是否死过人这个法律上是没有明文规定的,这个是封建迷信,法律上也不认为这是告知义务,所以不构成欺骗
艾滋病患者卖淫,只有在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且属于传播性病罪,不属于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行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妻子做饭在菜里放了敌敌畏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律解读: 《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陈某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明知敌敌畏属于急性毒药且毒性大,可能
发短信威胁要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吗不构成故意杀人罪。1)单纯发“要杀人”不属于犯罪行为,如果说明要杀谁,一旦被查实,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具体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①、散布谣言
张某对同事小殷早有好感,多次找机会要与小殷攀谈。某日,张某约小殷外出到水库游玩。游玩中,他向小殷表白自己的赤胆忠心,却引起了小殷的反感。情急之中,张某靠近想抱住小殷。没想到,小殷慌乱躲避时掉入水库。但张某既没有下水救小殷,也没有呼喊别人对小殷施救。第二天,小殷的尸体被他人发现。 小殷家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赔偿损失。 张某及其家人十分不解,小殷自己掉入水库溺
父母带孩子自杀是否属于故意杀人罪范畴属于故意杀人罪。父母带孩子自杀时,孩子是没有自杀意愿的,那么父母就是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而故意杀人,就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
1、见死不救,如不负特定义务,一般不构成犯罪,属于道德上的谴责。2、如果故意见死不救的人负有以下义务,如果他违背了该义务,那么这种情况下故意见死不救就涉嫌犯罪或违法、违纪: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如警察负有保护人民责任,不能见死不救;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3、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
您好,根据您的表述,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金额满3000元涉嫌本罪,需要与您沟通案情后帮助您综合分析判断案件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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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借钱不还的,一般不会构成诈骗罪,而是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对此,一般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介入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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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借款虚构事实借钱的行为满足上述四要件,那么借钱时虚构事实就构成诈骗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大家在借钱给他人的时候,除了注意对方的还款能力外,还需要注意对方是否是在用虚假的理由骗取欠款
你好,协商不成就起诉吧
如果不服判决可以提起上诉,如果认可判决结果就按照要求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