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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受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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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受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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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父母在孩子三周岁左右就会将其送入幼儿园上学。但是在幼儿园中,孩子因为嬉闹玩耍避免不了磕磕碰碰,有时甚至会发生重大伤害。

今天,昆明保险律师网申波律师就通过小孩子在幼儿园中经常会发生的摔倒致使牙齿损伤的情形与大家来进行探讨。

     案例一:

2016年11月,小朋友高熙维入园小天使幼儿园。

2017年9月8日,高熙维在小天使幼儿园排队等待如厕时跌倒,后园长通知其家长并将其送至抚顺市口腔防治院治疗,初步诊断:上颌乳切牙根折;

9月18日,高熙维到医院复诊,查:上颌乳切牙松动;10月18日,高熙维到医院将上颌乳切牙拔除;12月20日、2017年1月24日、2月5日高熙维到医院复诊,并于2月5日制戴活动式缺隙保持器。

其中前三次诊断的医疗费由被告小天使幼儿园垫付,后三次复诊原告高熙维共支付医疗费544元。

另小天使幼儿园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购买了国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及校(园)方责任保险。

一审法院判决,小天使幼儿园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高熙维医疗费544元、看护费1505.9元、营养费2000元、精神抚慰金3000元、交通费500元,共计7549.9元。

案例二:

2014年12月26日,在幼儿园晚接前,孟某在七彩阳光幼儿园处磕伤,致使右上门牙脱落,孟某受伤后到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以后又进行了三次复查,医疗费、交通费,七彩阳光幼儿园已支付,根据七彩阳光幼儿园提交的证据,共计394.5元。

经河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孟某牙齿脱落属十级伤残,孟某支付鉴定费700元。

一审法院判决,七彩阳光幼儿园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孟某各项损失共计54482.9元。七彩阳光幼儿园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孟某的损失数额过高,判令七彩阳光幼儿园向孟某承担的赔偿责任过重,本院酌定七彩阳光幼儿园向孟某赔偿损失2000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

案例三:

2018年12月4日,某幼儿园在下课期间,原告张某(系该幼儿园学生)在玩滑梯时,被被告杜某(系该幼儿园学生)无意扯拽了一下,导致原告跌倒碰撞滑梯,4颗牙齿脱落。

被告某幼儿园通知孩子家长后将原告张某带到方山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门诊治疗费46.07元;后转到某门诊部进行了进一步的检查治疗,并安装3颗牙齿,检查治疗花费1206元;

2019年1月22日,被告某幼儿园负责人陪同原告张某去省城儿童医院进行检查,检查费用216.5元,由某幼儿园支付。

三次治疗费共计1468.57元。某幼儿园为入园上学的学生在保险公司甲投保校方责任险,原告张某在保险公司乙投保守护学生意外伤害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一审法院判决,1.保险公司甲在校方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1468.57元,营养费30元×100天=3000元,共计4468.57元。

原告不符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告系未成年人,且系乳牙受到伤害,需要到医院定期检查并加强营养,最终判决保险公司甲在校方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上诉人检查费用5845.5元、营养费48600元、护理费4500元。

(该案例选自王卫国 《幼儿园是否应担责》)

 

对上述三个案例,昆明保险律师网申波律师律师与大家一起进一步探讨:

1.小孩子在幼儿园中受伤,该责任应当由谁承担,如何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上幼儿园的小孩子年纪一般在3周岁——6周岁之间,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期间若受到伤害,除非幼儿园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其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否则应当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人身受到损害的,依法可以主张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因为在幼儿园时期的孩子多处于换牙阶段,因此区分乳牙以及恒牙对于赔偿方面也有一定影响。

3.保险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

鉴于幼儿园均有购买意外伤害险、校方责任保险,在原告可一并对保险公司进行起诉,保险公司则根据保险赔偿范围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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