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夫妻共同财产与户口是不是在你家没有关系,主要看有没有结婚证。
2、其次,夫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基本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除一些例外情形。而一方由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而得归个人所有)而得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就你所说,拆迁房源于以前你家的房子被拆迁的补偿,因此必须先看你家房子的所有权归属。依你所说推断,应该是属于你父母。婚后你与妻子居住在父母的房子里并不改变房子的所有权归属。
3、由于你父亲过法恭瘁枷诓磺搭委但莲世,他的财产(房子属于你父母婚姻共同财产,你父亲占有一半)发生继承,继承人是你母亲和你。也就是说,你母亲享有四分之三所有权,你夫妻共同享有四分之一所有权。。
你好,拆迁安置房如需过户,先办理房产证,之后可以正常过户
一、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子女的名字,则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
结婚后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子女的名字,则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
一、军人转业费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根据该规定,军人转业费并不能全
1、结婚之后购买的保险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该保险是夫妻一方婚后购买的人身保险,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后取得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或者医疗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
一、怎么继承父母的拆迁安置房1、有遗嘱的话:(1)有遗嘱的按遗嘱。(2)咨询当地公证处。(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2、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3、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
1、拆迁安置房不是小产权房。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满五年可以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产证。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
1、安置房一般来说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停车费用的,但是如果安置房的业主是自费购买停车位的话可以不缴纳停车费。安置房缴纳停车费用也是根据物业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来收取。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拆迁安置房面积如何算的 你的房屋拆迁不知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城市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而农村属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两者适用法律法规完全不同,差别较大。 如果在城市拆一还一,还在相同区位还你房子,加大面积按优惠价,这种补偿已经相当不错的了。若安置的房子与被拆迁房子在区位上明显不同一个在市中心一个在郊区那这种补偿就不算太好。 你讲拆一还一按套内面积计算好像不太可能,你写的套内面积公式也有错误。正确的公式
你好,由其继承人协助办理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拆迁房的房产证涉及情况比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拆迁房办房产证时还要交什么税?根据 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销售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
一、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1、依据国家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须房屋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必须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以及拍卖。 2、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
原告诉称原告魏某荣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华某帆、钱某瑾、邵某琨、邵某返还北京市门头沟区A号房屋;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魏某荣与华某帆为夫妻,双方于1987年5月3日登记结婚,二人婚后育有一女华某。魏某荣与华某帆结婚时就住在北京市门头沟区B号公房,当时该房屋仅有公房一间半,后房屋承租人变更为华某帆,魏某荣户口也迁入该房屋内。华某帆于1990年左右调入C公司工作,并一直与他人生活
如果遇到了安置拆迁房问题的,可以与当地的征收拆迁补偿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对于被侵犯的权利可以提起诉讼来解决。
拆迁房子女拥有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还可以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
一、拆迁安置房需要交物业费吗要,拆迁安置房其性质跟商品房也没差别,但一般物业费标准会低于同类的商品房,不同地区对安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的规定不同,详细可以咨询当地物价局。根据《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只要20%以上按时缴物业费的业主提议解聘,并经过半数以上业主表决通过,业主可炒掉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们欠缴的物业费还得缴清。原物业公司可自行收取,或委托新公司收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
一、拆迁安置房能不能买1、满五年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以买。拆迁安置房是对被拆迁人做出安置的房屋,安置的对象一般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和征迁房屋的农户。拆迁安置房五年之内不能进行上市交易,满五年取得房产证后可以自由买卖过户。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
一、买的拆迁安置房方反悔怎么办需要看这个房子有没有办理登记和过户。因为我国是不动产登记原则,如果没有办理过户,只是签订了买卖协议,哪怕对方反悔,买方也是没有办法及时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只能够根据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去要求对方承担并赔偿相应损失。二、安置房买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买卖安置房要办理相关的手续。首先,应该先给安置房办理一下房产证,办理房产证以后才可以进行过户交易。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最重要的
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离婚。 起诉到法院需要立案,一般递交起诉状当天就可以立案。然后大约15内送达答辩。然后安排开庭调解,一般一审2个月左右就可以判决。 起诉到法院需要写起诉状,组织证据材料等。 假如您不懂法律的有关规定、不懂起诉的程序问题,又不会组织证据以及开庭示证,质证,辩论等问题,需要帮助的时候点我头像进去就能看到我的联系方式,及时联系我啊。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对接安置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1〕9号)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且用于安置首都功能核心区疏解居民的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对接安置房产权性质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交易时间不受限制,上市交易由购买人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上述土地收益目前由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收取,收取后向缴款人出具《北京市非税收收入一般缴款书》。从严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