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住院老年患者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问题描述

住院老年患者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1个回答

1、19某中心医院医政科第十六条老年患者经过高危筛查,被确定为中高危人群,必须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积极采取干预措施。

委托代理人应向医生出示个人身份证、与患者关系的户籍信息等。

2、作为证明第十五条患者委托代理人时,患者本人和受委托的代理人应共同签署委托书第十四条。

3、当患者不能行使民事行为能力时,如果患者亲属不同意医院拟实施的抢救治疗措施,如急诊手术、气管插管、呼吸机、血液透析、输血、药物治疗等。

4、,主治医师应当明确告知患者亲属不接受抢救治疗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详细记录,由主治医师和患者亲属签字。

5、第十三条对需要抢救的急危重症患者,当患者本人无法履行知情同意程序且无法与其亲属取得联系,或其亲属短时间内无法来院履行相关程序,病情不允许等待时,经治医师应提出医疗救治方案,填写相关知情同意书,并经科主任批准,报医务处或主管院长(或总值班员)批准后实施其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

6、第十二条知情同意书应当由患者本人和相关法定程序规定的相关人员签字。

7、本人不具有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直系亲属或者相关法律程序规定的相关人员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十一条具有专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应当签署特殊诊疗知情同意书。

8、第十条各种特殊诊疗知情同意书的格式和内容应由病案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或由专业科室制定格式和内容,由病案管理委员会确认并备案。

第九条所有死亡患者(特别是对死因有异议者)应由医务人员向患者提出尸检建议,并履行尸检知情同意书。

拒绝尸检的患者应在病历上签署意见;拒绝在尸检上签字的,主管医生应在病历上记录谈话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只有在患者或其亲属知情的情况下,你才能签署相关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第八条进行临床实验治疗时,治疗负责人应当如实告知患者或者其亲属该治疗为临床实验治疗。

第七条在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前,主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者其亲属详细说明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可能发生的血源性疾病和输血反应。

经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安排血液及血液制品的使用。

第六条麻醉实施前,麻醉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其亲属详细说明麻醉方法、可能出现的麻醉并发症和意外等。

履行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和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麻醉第五条实施各类手术和有创诊疗前,术者必须亲自向患者或其亲属详细说明病情、检查治疗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等。

在征得患者本人或其亲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手术前,医患双方应履行知情同意书签署程序。

如果患者坚持拒绝接受应当进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能进行。

但知情同意书应由患者、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表示意见。

第四条患者对检查和治疗有疑问的,应向患者说明,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进一步说明。

第三条对需要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大额费用等的患者,应严格执行书面告知程序。

在取得患者知情同意和签字手续后,实施前,应在病程记录中反映信息,也可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

第二条入院后应向患者告知一般情况,包括检查、诊断、治疗方案、治疗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疾病转归等。

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并执行本制度。

某中心医院老年住院患者高危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第一条患者在医院享有知情同意权。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