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民法典》对校园欺凌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可以参考《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一、民法典的无权处分效力有什么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无权处分效力】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二、无权处分的分析(一)无权处分行为首先是财产处分权的欠缺。所谓
一、民法典的集体所有财产保护有什么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 【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及农村集体成员合法权益保护】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二、什么是
一、民法典的自然资源使用制度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条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第三百二十四条 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三百二十五条 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即是说,国家对于自然资源采用有偿使用制度,除非法
一、民法典的法人的定义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二、法人的终止和解散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
一、民法典的过错责任原则有什么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过错责任原则的范围第一,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表明违约人是没有过错的,因而应被免除责任。然而,在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当事人应采取适当措施,努力避免或减少损失;如
一、民法典的承包地的收回有什么规定民法典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六条 【承包地的调整】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办理。第三百三十七条 【承包地的收回】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民法典对于公摊面积没有规定。公摊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是指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面积;公摊系数=整栋楼的公共使用面积/整栋楼的套内面积。
一、民法典的人格权行为禁令有什么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二、一般人格权具有如下特征1.概括性。一般人格权在构成上表现出集合性,是各种具体人格权的抽象与总括,反映具体人格权的本质特征与共同目的。2.普遍性。一般人
国家对于卫生人员节假日的规定国家的规定就是卫生医务人员同样享有一切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权力,地方无权剥夺,但是需要有必要的值班、轮班、轮休等来维持节假日公共卫生系统的正常运转。但是现在的形式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卫生人员经常有节假日”无休“一说,其实这是违反规定的,不过一把手发话,谁敢休息呢。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从业人员有权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条文,适用于一切从业人员,包括医务工作者。虽然
一、民法典的期间起算有什么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依据我国的民法规定,诉讼时效可分为三种:1、普通诉
《民法典》对法定继承有什么规定《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
一、民法典的生父母送养有什么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
民法典对于自书遗嘱的规定有: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的自书遗嘱无效;自书遗嘱需为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合法且符合公序良俗。
民法典对于公摊面积没有规定。公摊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是指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面积;公摊系数=整栋楼的公共使用面积/整栋楼的套内面积。
一、民法典的保证责任免除有什么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
一、民法典的法定救助义务有什么规定1.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 【法定救助义务】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二、其他法定救助义务1、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如父母有救助
一、民法典的征收、征用有什么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二、征收、征用的区别和共同点征收和征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法为了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而确立的我国
一、民法典的委托监护责任有什么规定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称监护委托。监护职责是否可以委托于他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涉及法律上监护目的贯彻的问题。从理论上说,监护是法律上强行的制度,中心点在于更好地保护被监护人,因此原则上应不容许委托,除非基于受监护人的教育或受照顾必要。我国司法实践基于某种实用的考虑,承认了委托监护。《民法典》中对监护人的规定有: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
劳动法关于产检假的规定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时长与计算方法如下: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产检时间】:检查无异常的情况下,妊娠6个月内的
《民法典》关于贷款偿还的规定如下:1.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2.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3.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