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
依法行政需要贯彻法治意识,就是指依法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治理社会的意识,其实质就是指法律至上、以法治国的理念。目前我国关于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完善,要想严格依法行政,服务于民,就需要做到:一要懂法。
执法者要是不懂法的话,肯定比普通老百姓构成的负面影响要大很多,这是不言而喻的,又是必须引起警惕的。懂法,先要真正懂得自己是执法人。
二要守法。老百姓需要守法,执法者更需要守法。老话说: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因此,很好地遵守法律,才能很好地执行法律规范,这个道理不难理解。
三要谨记“法”为谁所用。“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三层意思都没离开一个“民”字。法律是保护老百姓的,执法者应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才是。
最后,在社会文明进步不断向前的今天,法律要健全完善,执法者的素质和行为更要增强和规范。在此不能不肯定网络和媒体对政府执法部门和执法者的舆论监督作用,正是由于这种监督作用日益明显,引起人们普遍关注,还事实以真相,还蒙冤者以清白。
网络和媒体正确有效的舆论监督,应该成为依法行政的助推器。 依法行政原则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具体要求,如何理解其内涵,落实其要求,关键在于能否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和监督保障机制,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和保障机制。
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谈得上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才能够保障行政机关有法可依,严格依照法律办事。也只有健全各项监督和保障机制,才能防止行政机关自立“章法”、违法行政、滥用权力。
可以说,我国宪法和法律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依法行政的保障机制,无论是权力机关的立法和监督活动,还是行政机关自身的监督体制,抑或是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机制,都对保障依法行政原则的贯彻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然,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保障机制也有一个过程。
这就需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不断努力,尽快完善各项监督和保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的顺利实施。
依法行政原则是依法行政原则指为了保障公民的权益和公共利益,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行政应具合法性,应当服从法律。依法行政的原则是行政法上的原则之一。【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有哪些我国行政机关所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有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的行为、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等。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有哪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府对司法工作进行行政管理的专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是各级政府的组成部分。国家司法部属国务院。地方各级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称为司法厅或司法局。它不是司法机关,所以不能具体办案。它的具体职责是:⑴管理劳改、劳教工作; ⑵管理和领导司法干部的培训工作;⑶管理和领导法律顾问处及律师工作;⑷管理公证工作;⑸进行法制宣传;⑹管理和领导司法助理员工作;⑺管理和领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
什么是税务行政处罚主体?主要包括哪些范围?要弄清以上问题,首先要弄清什么是行政主体。“对于行政主体的界定,学者们在表述上大同小异,基本一致。”⑤笔者认为,其中较具代表性的定义是:“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⑥由此可见,税务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税务行政
一般情况下,行政公章指的就是单位公章,比如说加盖县或乡的公章,实际就是盖县或乡的行政公章,外围为圆圈,其内内容某某县(乡)人民政府,中间为五角星。但是,严格的说,单位公章涉及好几个方面,比如法定代表章(即行政公章),党委印章(中国共产党某某县或某某乡委员会)、人事调配章、财务专用章、证件专用章,分类较细,代表作用不同,用途各不相同。行政公章一经加盖,即代表该单位领导(集体)或法人对某事的认可与允许
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所谓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订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为。”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它作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一种载体和途径,是与具体行政行为相对应的。所谓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对象并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为。通过两个概念,可以清楚的看到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其调整对象的特定与否,而调整对象的
党的十五大在党的历史上首次提出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转变。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中,人民是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的一切行政管理活动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 依法行政应当包括以下三个基本内涵: 1、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必须合法。依法行政首先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的机关和组织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地位、资格和组织条件。 2、行政权力的取得和行使必须合法。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权力的取得必须有法律依据,因为“行
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回避是一项司法制度,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有关于回避制度和程序的规定。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执法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是有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应当退出对案件的调查和处理。【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
律师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就劳动者而言,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
一、什么是公安机关不作为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自己职责,但是在实践中总会出现当事人需求公安保护,而公安机关不作为的情况,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属于不作为呢? 所谓行政不作为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对某事项负有法定管理职责而不履行该职责,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从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案件。行政“不作为”其表现形式大致有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它与行
一、工伤中的行政复议,是指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费率不服,协议医疗鉴定和辅助机构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履行协议,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在法定时效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二、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书60日内向上一级
中国要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就必须依法行政,同时依法行政也是当今社会解决基层建设问题特别是农村各类问题的关键。依法行政的目的是保护干部本身,更重要的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中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阶段,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其中,对加强法治建设,落实依法治国方
法律分析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合理行政、权责统一、程序正当、合法行政。依法行政既能约束政府工作人员避免出现违法行政,以免对社会、人民造成严重后果,也能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保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二者是对立统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中华人民共
1、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2、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在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做出撤销决定后使其失去法律效力。是针对一般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行为而言的。行政行为不具备合法要件,例如出现主体不合法,或内容不合法,或程序不合当行政行为不适当或不甚合理的时候,由行政机关法的情形,法院通常不以不适当为由撤销。即使行政相对人超过复议或者诉讼期,也不影响行政机关撤销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
什么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我国法律规定的拘留只有三种,分别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治安拘留属于行政拘留的范畴之内。一、行政拘留的期限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行政处罚的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几点:1、法定性。行政处罚的设定、主体、对象、行为、种类、程序等都必须法定。2、行政性。实施主体主要是各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对象是行政相对人,系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定而为,目的在于实现行政管理目标。3、惩戒性。行政处罚的后果是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对
一、具体什么是行政行为1、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而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例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