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需要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保。否者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用工单位缴纳社保。《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延伸知识】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未能协商一致约定社保缴纳的,如因社保缴纳问题发生争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劳动者可以同时向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主张权利。因此,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最好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清楚。
劳务派遣单位需要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保。否者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用工单位缴纳社保。《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风险提示: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未能协商一致约定社保缴纳的,如因社保缴纳问题发生争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
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终止,而无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但如果达到退休年龄还在公司继续上班的,会按照劳动关系处理。建议及时终止劳动关系或签署退休返聘协议
违法肯定是违法的,但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可以去公积金管理机构举报。
1.缓刑期间不可以缴纳养老保险。2.在职人员违法犯罪被依法判刑,从刑期开始之日起,便已失去享受按规定应被剥夺的公民权利。一般用人单位对被判刑的在职人员将按有关奖惩的规定,作出开除的决定。因此被开除后已失去在职人员的身份,不能再享受在职人员的劳动保险待遇,包括退休待遇。即使刑满释放后,也不存在补办退休的问题。3.如其被判刑前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自其刑期开始之日,社会保险统办机构即应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只要与企业保持事实劳动关系,都应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所以劳务公司应该给每一个农民工交社保,或者劳务公司应该跟对应的建筑公司谈好合作条件,由对方给每个农民工提供社保。
应该是无需缴纳,不过还要因地制宜。具体规定参考如下:对于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的社保中主要考虑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关于工伤保险方面: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均没有规定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不少地方规定明确排除了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而养老保险方面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退休返聘人员无需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作为特殊性质的群体,已完全享受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的基本保障权利,因此,对于退休返聘
用人单位有一百种不缴纳社保的理由,入职、离职当月不缴纳、试用期不缴纳等,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入职、和离职当月应缴纳社保吗?需要,无论员工几号入职,即使处于试用期内,劳动关系都存续,因此,入职和离职当月也应为劳动者正常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
单位不给转正定级表并不违法。没有法律规定单位必须办理转正定级,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不约定试用期的,从用工之日起已经转正;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满,继续用工视为已经转正,享有正式期的权利。因此,单位不给转正定级表并不违法,投诉、申请仲裁、起诉虽然都是劳动者的权利,但不被支持。当前,大学生转正定级确定身份制度已经废止,转正定级表、档案行政(工资)介绍信、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也不再作为流动
你好,个人部分要扣除
职工超过50岁如果办理了退休,且缴费达国家规定的年限,就不能再买社保,这时公司不给交社保就不属于违法;但是,如果没有办理退休,社保年限没有交够,公司不给买社保就属于违法。法律依据:职工超过50岁如果办理了退休,且缴费达国家规定的年限,就不能再买社保,这时公司不给交社保就不属于违法;但是,如果没有办理退休,社保年限没有交够,公司不给买社保就属于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
一、公司合伙人,要交社保吗公司合伙人,如果属于公司的员工,是需要缴纳社保的。如果只是投资合伙,不属于公司的员工,则该公司是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
离职应该缴纳,按照国家的规定你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没有说什么发工资的周期问题。你可以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是2月15日那么就应该缴纳保险。有工资就该有保险。目前的确有一些公司自己的制度你规定,比如上半月离职,就不给上保险之类的,但这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这个月员工在你单位上班了,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保险。您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举报或者稽查
很多人在辞职后,暂时还没有新工作或者不打算找新工作,都会怕断因为缴社保影响享受社保报销的资格,或丧失当地购房购车资格,而选择自费缴纳社保。缴纳社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职工社保,一种是居民社保。常见的自费缴纳社保的几种做法:与原单位协商,在你离职后让原单位不做社保减员,代为缴纳,然后个人定期将缴纳社保的费用支付给原单位。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通过挂靠公司为你代缴社保。注册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并开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
1、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即劳务派遣工根本不是国税局的职工,是劳务派遣公司的职工,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工与国税局之间不存在用工关系。2、国税局的在编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公务员必须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才能录用,即逢进必考。所以,劳务派遣工只能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公务员序列,不存在转正的可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
单位向劳务派遣员工发放的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的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风险提示: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网友提问:谁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保?如何办理派遣员工的社保?律师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同工同酬,是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若干规定。2009年10月,人保部透露将出台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只要工作的岗位、职级、内容相同,应做到“同工同酬”——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谓‘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们的工资数额一样,而是允许在同一工资区间内进行浮动”。二是将同工同酬写入法律法规当中。人保部正在
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用,所以用人单位按实际工资交纳社保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