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不可抗力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主要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之一:不可预见性
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例如某船运输一批货物从一海港到另一海港,船长出海前未听广播天气预报即开船,结果遇上风暴使货物受损。
该风暴对于船长来说就不是不可抗力。因为作为海上运输的船长出海前应了解一下当天的天气预报,而天气预报已对该风暴作了预告,船长能够预见,却由于疏忽未注意应当承担货损的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二:不可避免性
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例如船在海上遇到风暴,附近就有避风港但不进去致使货物受损也需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三:不可克服性
这是不可抗力的最后一个特征。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
政府或社会行为,譬如政策的变化、国家出现政权的交替等。
相关知识点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有关侵权责任法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哪些的其他问题或者纠纷,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
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有多种类型,主要包括劳动者身患疾病无法从事该工作,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等其他情形。以下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哪些情况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哪些情况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滥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权: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
⒈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⒉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⒊适用已经失效或尚未施行的法律的;⒋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⒌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⒍明显违背立法本意的。
⒈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⒉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⒊适用已经失效或尚未施行的法律的;⒋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⒌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⒍明显违背立法本意的。
一、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2、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
哪些情况属于旷工每个企业对旷工的规定不一,但是有一个统一标准,那就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很多企业都将旷工几天以上认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第二,没有正当理由;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法律对旷工是怎么规定的1、《劳动合同法》没有旷工情形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
为了维护行车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我国通过法律规定了许多驾驶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如果有违反的情况,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你知道哪些情况属于违章停车吗?关于违章停车有哪些法律法规呢?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哪些情况属于违章停车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一、哪些情况属于违章停车1、无论有无禁停标志,机动车道禁止车辆停放。2、非机动车道允许车辆停放。无非机动车道隔离的城区主次干道路边允许车辆停放。距路口、桥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已经成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主要的事由之一。为了统一对“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解释,规范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同时也为了指导人民法院在一审和二审程序中正确适用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39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判决、裁定结果错误的,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原判决、
一、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的情形(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四)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二、属于招标人串通投标报价的情形(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二)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如果在公示期间被举报的话,具体得看什么问题,如果是审核的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话,招录机关一样是可以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的。 1、如果举报内容属实,且举报内容又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的,人事局肯定不会录取的。 2、如果问题严重的话,五年内不准许参加任何公招的。 3、如果涉嫌违法问题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怎样准确认定工伤,哪些情况属于工伤事故 一、怎样认定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公司偷税漏税表现: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一、如何定义提前还贷?提前还贷指借款人将自己的贷款部分向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的申请,并保证以前月份没有逾期且归还当月贷款;按照银行规定日期,将贷款部分全部一次还清或部分还清。为了限制提前还款,有些贷款机构提出了一个概念叫实质性的提前还款。各贷款机构对实质性的行为有不同的标准,但一般是指在12个月内,借款人提前还款金额超过了本金余额的20%。二、哪些情况属于提前还贷?违约金怎么算?一般来说,提前还贷包括
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欺诈离婚具有以下特征:(1)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另一方同意离婚是基于对方采取伪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所致。如果知道真相,不会作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2)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离婚,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而受欺诈方却期待目
一、哪些情况属于骗取失业金1、属于骗取失业金的情形:劳动者重新就业继续领取失业金的;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继续领取失业金的;伪造失业登记证件等情形。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
哪些情况属于长沙市法律援助 符合法律援助对象条件和援助案件范围的,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免费援助。 一、法律援助受援对象范围 1、月收入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以下的困难群众; 2、城镇居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障金的人员; 3、农村居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享受“五保户”或“特困户”救济待遇的人员; 4、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
下列情况属于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招用退休后开始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自然人雇佣自然人的;以及承揽人为定作人完成一定的任务或者交付成果的等。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过错是侵权行为学的一个概念,包括故意和过失。医疗过错也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包括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某一行为的损害后果,而积极追求这一损害后果发生的心态;间接故意是明知某一行为的损害后果,而放任这一后果发生的心态。无论哪一种故意,放在医疗行为中,均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这在医疗损害中是极少见的。医疗过失
哪些情况属于立功表现(1)揭露别人的违法行为。违法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违法行为,违法人在归案今后,不只告知自己的罪行,而且揭露检举别人的违法行为,因而是一种建功体现。(2)供给重要头绪,指违法人供给未被司法机关把握的各种违法头绪,例如证明违法行为的重要现实或有关证人等。除上述刑法罗列的两种建功体现以外,下述景象也应视为建功:(1)帮忙司法机关缉拿其他罪犯。违法人帮忙司法机关缉拿在逃的罪犯,能够
主动投案包括以下情形:(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5)其他
属于十级工伤的情形: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3、全身瘢痕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等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