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二、重婚期间财产处理: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同样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法律规定。
三、父母赠与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参与分配,反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平均分配。
不能分割的可以折价以现金的方式进行分配。当事人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夫妻财产约定制: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房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按照约定判定,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共同所有进行判定。夫妻对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房产以及婚前房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五、财产照顾原则:《婚姻法》第四十二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确实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
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照顾弱势一方的原则进行判定。
六、恶意处分财产惩罚原则:《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判决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七、离婚后再次分割财产时效:当事人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八、离婚协议有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对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九、婚前承租、婚后购买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按以下情形判决:①、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②、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对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协商不成时,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十、何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能分割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由且不损害利益行为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十一、赠与财产分割: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法法院可以按照《》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按《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上术规定。
十二、父母出资购房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夫妻贷款购房分割原则: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原则,同时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十四、夫妻出资,以父母名义登记房产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做为债权处理。
十五、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并非都有效: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十六、夫妻订立借款协议处分财产: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另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十七、离婚时未涉及财产分割原则: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是其中的关键问题。一、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是其中的关键问题。2、确定夫妻财产的范围,应分清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
刑事判决没收财产刑中案外人的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导读:刑事判决判处没收财产刑时,涉案财产的执行,一般存在两种情形:一是已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已经对被执行财产的性质和权属作出明确认定和处理,比如赃款赃物、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犯罪工具予以没收等;二是已生效刑事裁判文书未做财产性质认定的,执行法院在执行时可以推定为罪犯的合法财产,但需要甄别是否为罪犯的个人合法财产。 一、对于生效刑事裁判已经对被执行财产的性质和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3、离婚时,一方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不承认,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诉讼请求的证据,虽无书面形式的合同,但也可凭借其他辅助证据证明案件的事实。比如: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视频录像、收发货交接单、往来函件邮箱、证人等。凡是能够证明合同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都可以视为证据提交给法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
夫妻一方去世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去世一方的部分,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属于另一方的财产部分则仍然归该一方个人所有,同时配偶是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1、离婚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不需要处理,只要对夫妻的婚姻关系进行处理即可。2、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如果有孩子的,还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的,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法律意见】不算,是儿子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三里说得很清楚【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以个人名义交纳的社保离婚时是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夫妻双方并未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那么,在这一期间所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之中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在双方不幸离婚时,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的财产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
离婚时贷款房屋怎么分割,如何处理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贷款房屋怎么分割时没有什么争议的。如果离婚时贷款已经还完,双方按市场价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场价以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如果离婚时贷款尚未还
1、《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小产权房,可以约定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为实物分割的话会损害房产价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分割首先应当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
1、隐匿炒股信息。不透露给另一方炒股的股东代码或资金号,或证券公司。2、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取出后转移、隐匿。由于必须借助由银行开户炒股,因此,股票资金转移隐匿与银行存款的转移隐匿有相通之处,可以参照银行存款遇到的问题进行处理。3、公司、企业股份隐匿的方式及对策。在离婚时,对于另一方再公司、企业财产份额的分割,也是离婚谈判以及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焦点。因为公司、企业股东名册在工商登记处
离婚时夫妻的各种财产怎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一、被执行人名下和别人的共同财产如何执行1、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是与他人共有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债务是共同债务的,可以直接执行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债务的,只能执行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而在实践是一般是析产后再执行析产所得价款。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三照顾”原则作出判决。首先,照顾子女原则。即是照顾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该原则符合“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则的要求;其次,照顾女方原则。即是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夫妻均等分割,并不是绝对平均,也不是简单地对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割;最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过错是承担民事责
起诉方在起诉离婚时无法提供被告的资料,那么诉讼请求可能会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此时,当事人可以去派出所寻求帮助,协助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第(二)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时应当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于法院确定被告的身份能够被识别,从而避免被告同他人的身份相混淆,影响后期裁判的执行。因此,在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
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夫妻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在完成离婚登记后,该离婚协议书生效,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在订立该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就该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协议。撤销后该协议无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
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解决可以起诉分割。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中也规定,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从法律性质上讲,属于共同共有。相关法律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
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后来双方又复婚,那么原已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呢夫妻离婚时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财产已由原来的共有状态转化为夫妻分别就其所分得的财产单独享有所有权,复婚并不会导致财产所有权的变化,所以,原已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复婚以后的婚姻关系存取期间没有另外约定的,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在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