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10种情形 (附最高院指导意见)
老百姓在打官司(民事诉讼)时,有时可能认为自己支付的律师费应由败诉的对方(被告、第三人)承担,但通过咨询律师后,往往会得到否定的答复。
这是因为打官司产生的律师费与被告的违约、侵权等导致败诉的行为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本上不支持该项主张,除非有证据证明原、被告事先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全部的诉讼活动,没有强制要求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必须由律师代理,因而律师费是当事人根据其自身的情况(知识、经历和支付能力等)自主选择是否聘请律师而产生的,可以聘请律师,也可以不聘请律师,所以在诉讼中产生的该费用与被告实施的违约和侵权行为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但凡事总有例外,当事人双方既可以事先对律师费由谁承担事先约定外,国家有关司法机关也考虑到某些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通过有关规定(包括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了若干情形下,法院可以支持原告主张败诉的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具体如下:
一、由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二、有关规定有所规定,但不明确,司法仲裁机关可依此酌情裁判由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之情形
1、专利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
2、担保权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债务人如依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 “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3、不正当竞争案件。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4、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作出的“关于印发 《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中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出“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作为损失。”
5、法律援助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因此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办案必要开支”列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承担。
6、仲裁案件。法律依据:1994、1995、1998、2000版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都有类似规定,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但补偿金额最多不得超过胜诉方胜诉金额的10%。
《贸仲规则》(2005年版)则取消了此10%的限额规定,第46条规定:“费用承担:(一)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
(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
在实践中,该费用应包括律师费,但仲裁庭对该费用的承担问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三、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合同双方在签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应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最好不要写成“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不明确词语。
人民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律师费的约定应当合理。
四、法院的典型案例和指导意见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也在司法实务中通过公布典型案例、指导意见等方式,为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提供判例,供下级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考,规范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司法裁判行为。
如:
①、2003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陆红诉美国联合航空公司国际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案经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一审已经生效,被告美联航赔偿原告陆红聘请律师支出的代理费人民币16595.10元、律师差旅费人民币11802.50元。
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杨文伟诉上海宝钢二十冶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6月30日终审判决上海宝钢二十冶公司赔偿原告杨文伟支出的律师代理费人民币3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号)
“22. 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促使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
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地方高级人民法院针对所辖区域内案件特点,也作出了某些包含律师费转付制度意味的“指导意见”。
比如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作出的“关于印发《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沪高发民[2000]44号)中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出“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作为损失。”
那些情况下律师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是否可以由败诉方承担,既是当事人所关心的问题,也是律师所关心的问题,《民法典》实施后,规定了以下八类民事案件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1、人身侵权类案件人身侵权类案件,交通事故较为常见,对于这类案件受害方因此而支付的合理律师费法院往往予以酌情支持。其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
陈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货款购销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赠与合同纠纷、解除合同退押金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货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
陈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货款购销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赠与合同纠纷、解除合同退押金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货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的产生的律师费,是否可以败诉方承担,未有明确规定。劳动者主张由用人单位承担律师代理费的,应当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时一并提出。但劳动者作为仲裁被申请人或者诉讼被告、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等无法提起仲裁请求或者诉讼请求的除外。
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吗 一般情况下,胜诉方律师费并不由败诉方承担,也就是说谁请律师,谁自己花钱! 但是,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主张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来承担: 1、双方已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比如说,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要求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请求一般会得到支持或部分支持。 2、知识产权类纠纷!比如说别人侵犯了您的商标权、著作权或者专利权,您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通常而言,律师代理费应由委托人承担,也就是说,谁委托的律师就由谁承担,而不是由败诉方承担的。然而,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由对方承担的,也就是由败诉方而承担的。比如:1、法律援助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律规定如下:1、劳动争议案中的律师费由败诉的用人单位承担。例如,深圳对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最高不超过五千元;超过五千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律师费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3、著作权纠纷案可将律师费作为赔偿
很多当事人在咨询律师时,除了关注案情外,还会关心律师费由谁承担问题,正常情况下,律师费是谁委托谁支付,但是一些特殊情况,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情形:1、 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一、劳动官司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吗1、劳动官司律师费并不是由败诉方承担,而是谁请的律师谁承担。律师费可以理解为服务费,也就是谁要求服务,谁支付费用,但是劳动者在起诉的时候,可以将律师费的费用一并请求由被告承担。2、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
律师费是否也该由败诉方承担,一直是法律实务界中颇受关注的问题,对此的规定似乎也并不明确。如最高院院长信箱对“关于国家考虑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问题”的答复:目前,规范律师费收取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发改委、司法部2006年共同颁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根据该办法,实践中主要采取“谁请律师谁花钱”的做法,即胜诉方承担自己聘请律师的费用,这对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引导当事人
在解答当事人法律咨询时,经常听到这样的问题:这个案子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由谁承担?我明白当事人最想听到的回答是:由对方承担(那种带着铿锵有力、斩钉截铁语气的)!可惜的是,律师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允许我们这么说。A诉讼费用由谁承担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一)案件受理费(一审、二审及部分再审案件);(二)申请费(申请执行、保全、支付令、公示
民事诉讼中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几种情形是什么一、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二、法律援助案件三、著作权侵权案件四、商标侵权案件五、专利侵权案件六、不正当竞争案件七、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八、担保权诉讼案件九、仲裁案件《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不要误解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含义诉讼中的律师费是否应该由败诉方承担?一直以来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直观点认为,律师费是一方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获益者是自己,不应由对方承担;另一种观点认为,律师费是由于对方的侵权,一方为制止对方的违法行为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对方承担。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陆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截止到现在,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而非全部)律师费的情
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律师费是否该由败诉方承担 陈晓攀律师 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事先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因寻求救济,聘请律师支出的律师费用可以由违约方(败诉方)承担。基于该合同的约定,法院可以支持原告主张败诉的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司法实践中,许多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均不约定律师费的承担问题,但也有一些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律师费承担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最
以下两大类情况胜诉方可以向败诉方主张由其承担自己在案件中产生的律师费。一、第一类是双方约定的情形在合同纠纷案件,或者在非合同纠纷、但原被告之间曾订立过与案件争议相关的文书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那么在起诉或仲裁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胜诉方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二、第二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依据我国现行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律师费一般由委托人自行支付,只有特殊情况下律师费才可能由败诉方来出,特殊情况包括:1、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例如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人身侵权类案件;法律援助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实现担保债权的案件;网络侵权案件;商事仲裁案件。2、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将来产生诉讼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民
一、行政诉讼的律师费是否由败诉方承担我国行政诉讼法只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所以只有在合同中列明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在行政诉讼中,才可以向败诉方主张承担败诉费用。《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二、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是什么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包括公民、
律师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吗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律师费的有以下几种情形:1、法律援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2、相关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根据《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律师费一般不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其进行诉讼或者非诉所委托的律师的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自己支付,但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按约定承担。【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