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的指派,陕西伟天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再审申请人xxx的委托,指派张少宏、焦宏伟律师作为xxx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现根据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法庭予以采纳。
一、本案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1、2015年9月份,申请人才知道自己获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受到了侵犯。2015年9月,申请人办理退休手续时,被告知因档案中有 “开除厂籍”文件,故不能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至此,申请人才知道个人档案中有“开除厂籍”的记录,才知道自己获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因此,本案诉讼时效的起算应从2015年9月开始。
2、本案也没有超过民事权利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3、 对于 “开除厂籍”处分行为无效的确认,应
当无诉讼时效限制。因为《关于对xxx开除厂籍的决定》从做出就没有法律效力,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随时确认其无效。
二、被申请人做出《关于对xxx开除厂籍的决定》,
该行为自始无效。
1、“开除厂籍”决定无法律依据。1998年2月13日,被申请人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规定,做出《关于对管小敏开除厂籍的决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劳动法》已经开始实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被国务院明令废止,而被《劳动法》所代替;而且《劳动法》的法律效力高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并非行政管理或行政隶属关系。
2、“开除厂籍”决定无事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案一、二审程序中,被申请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作出“开除厂籍”决定的事实依据。
3、被申请人没有行政处分权力。自1995年1月1日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并非行政管理或行政隶属关系。
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对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公务员做出的处分。被申请人无权对劳动者做出行政处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 “开除厂籍”决定对申请人没有生效。被申请人虽做出“开除厂籍”决定,但始终没有向申请人送达,剥夺了申请人的申辩权和知情权。
毋容置疑,解除劳动合同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送达并为对方所知悉而且对方也没有依法行使异议权利的情况下,才能产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
因此,被申请人做出的“开除厂籍”决定对申请人根本没有生效。三、 人民法院应撤销申请人档案中的“开除厂籍”决定。1、“开除厂籍”决定并非一般的“解除劳动合同”,而是让申请人承担了严重纪律责任的行政处分。
申请人个人档案中的行政处分记录,对申请人做出了否定性的评价,并直接侵害了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获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
2、申请人1974年参加工作,自1983年至1998年2月,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被申请人的单方、强行且未送达的“开除厂籍”行政处分决定,不但造成申请人失去了工作,被迫多年来长期向有关部门上访求助,甚至办理退休手续时被按“两劳”人员对待,开除日前24年工龄对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全部清零,而且该“开除厂籍”行政处分将伴随并影响申请人终生。
3、人民法院应当对“开除厂籍”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实体审查。一、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没有对“开除厂籍”决定进行实体审理,完全背离了法律的正义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本案一、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遗漏诉讼请求,恳请贵院依法再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代理人:焦宏伟律师
2017年2月21日
档案前后年龄不一致以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认定退休年龄。身份证年龄或者实际年龄与档案年龄不符的,职工不能按照身份证年龄或者实际年龄退休,必须按照档案中最先的出生时间计算退休的年纪。法律依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一)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各地区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要建立审批工作制度
没有交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开除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协商解决,若不给予赔偿,则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维护个人的权益。 一、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
1.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退人事档案(含《劳动手册》)的,劳动者本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为其办理退工退档手续。 2.对用人单位仍拒绝办理退工手续的,劳动者本人可以凭已生效的仲裁文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证件照两张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进行失业登记,重新申办《劳动手册》。
入团申请书记载的出生时间是可以作为退休年龄的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认定退休人员出生日期时,当身份证年龄与档案记载年龄不相符时,以档案最早记载年龄为准办理退休。如果档案最早记载年龄无法准确确认参保者的年龄时,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办理退休。所以如果入团申请书记载的年龄是档案中最早记载的年龄,且记载信息准确,在办理退休时,是可以作为认定退休年龄的依据的。
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多长时间做鉴定,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赔偿。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负主要责任的情形:
单位档案和户口身份证不一致,办理退休手续时,年龄核准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一般很难,如果你不经常清理内存的话可以试一下。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您好 学校的主管部门教育局一般都会留存有我们以前的毕业证信息
年满14周岁且自愿没有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
认罪认罚在不同的阶段肯定会有区别,并且庭审的时候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也不一定会当庭建议宣告缓刑。所以这个诈骗案起码这一批人都是处于可以判处缓刑的资格线以内的,辩护律师只要把握好程序的运用就不会出这样的问题。现在虽然不能说来不及,但是跟其他业务员比起码属于比较被动的局面。建议联系其近亲属为其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处理,结合具体的案件情节和证据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有效辩护工作,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符合一定
专家单的话,有可能家庭成员每个人都有可以找其他的人要一份留个复印件什么的
执行中被执行的企业已经注销了怎么办?关键词:被执行人 企业已注销 公司设立过程中,对其注册资本可以采取认缴的形式,这致使股东的出资期限尚未到期时,公司可能已经存在亏损和对外负债等情况。在该种情况下,如公同不能对外清偿债务,则股东的出资责任就加速到期。关于这一点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但适用范围较为狭窄,只有在公司因解散或破产清算时,股东的出资责任才会加速到期。换句话说,只有在公司处于解散或破产清算阶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一般来说,补交养老保险可以是单位补缴,也可以是个人补缴。补缴流程如下:(1)在办理补交养老保险前,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2)收集填写补交养老保险所需的资料的
养老保险能补缴,但是也可以不补缴,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果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却没有达到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十五年,然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
你好,情节严重视为违法行为,可以报警处理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调解书已经签订协议,责任人对受害人已经进行赔偿后,仍有争议的,受害人依然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
(一)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行为的种情形有: 1、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3、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4、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5、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开办医疗机构的; (二)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
(一)诉讼时效应从受领给付之时的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当事人接受给付之时,合同就是无效的(尽管这尚未得到法院的确认),也就是说,当事人接受给付无法律根据,构成不当得利,合同无效的赔偿损失请求权于此时便已成立,诉讼时效自应从此时计算。 (二)诉讼时效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算 合同只有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其在法律效果上才被视为从订立时即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其次,有些场合,当事人一方乃至双方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