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月发放的,并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附: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吉地税函〔2004〕107号(节选)
关于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征税问题
省直机关工作人员按《省直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取得的通讯费用补贴,市、县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通讯费用补贴,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超出的部分,并入当月工资总额,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省级:130元;厅级240元;处级180元;科级130元;科以下80元。
解析:我省对“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和“市、县机关工作人员”的通信费补贴作出了明确规定(看发上文件)。现在看,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按此标准发放的“通讯费补贴”肯定不征个人所税。
机关的事业(全额拨款)单位人员是否比照——答案是:可以比照;
事业(差额拨款)单位人员是否比照——答案是:也可以比照;
事业(自收自支)单位人员是否比照——答案是:不可以比照;
企业人员发放通信费补贴是否比照——答案是:不可以比照;
(我说了不算——只能让所属税务机关判定,如果纳税人需要“叫真”,可通过基层局反映)
企业不要采取发放形式给通信费补贴,只要是报销通信费。性质就不一样了,吉地税发〔2009〕51号第7条:关于企业职工通讯费用扣除问题规定:“企业职工凭合法票据报销的通讯费用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从这个文件分析:通通讯费是一种企业生产经营的费用,是在管理费列支的,所以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有了大致的了解。
律师解答:国税函[2006]245号文件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9]58号文件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
1、依法律规定,各类补助属于工资的范围,应当与工资合计在一起后计税,因此不应当就此项单独收税,并且此并非为新法律规定,而是原先就有的规定。2、差旅补助以工资形式发放的,超出也要交个人所得税(工资中包括各种补助)。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主要包括因公出差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
取暖补贴是不是免交个人所得税①如果将供暖费补贴按月分摊计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表中发放,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否则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②企业所得税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供暖费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工龄补贴是需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
个人存款利息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存款利息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我国境内存储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以每次取得的利息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存款利息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
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外,均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等。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
法律分析:奖金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而相关实施条例将“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奖金”归入到“工资、薪金所得”这个范围里,所以奖金属于个人所得税规定应交税款的个人所得范围,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
住房补贴属于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只要是固定付给员工的,一般就是工资。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法律分析:银行存款利息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
1、个人取得非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要交税,税率20;个人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不需要交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3、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
1、员工的误餐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字[1995]82号: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我们认为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满足上述条件的(当然,肯定不
专家评审费是否扣个人所得税专家的评审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1、需要根据退休人员收入来源进行确定。2、如果退休人员的收入全部来自于社会保障福利,那么是不需要交税的,如果还存在其它社会劳动报酬达到纳税的门坎,还是需要根据有关法律的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存款利息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
对独生子女的补贴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独生子女补贴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也并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
员工午餐补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午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82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午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定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午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午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午餐费。一些单位以午餐补助名义发给
不是。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个人存款利息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
交通费、通讯费补贴要不要扣缴个税?需要。以现金或发票报销形式发放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文件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
员工出差取得差旅费津贴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应包含企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规模制定的差旅费津贴发放标准。对于可以提供出差时间、地点、出差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并根据企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实报实销的方式发放的合理差旅费津贴,可以在计算当期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差旅费津贴,应并入职工当期取得的工资薪金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