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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年假可累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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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年假可累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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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法规定年假可累计吗

年休假是当年的福利,不休,则当年补偿工资,而不是隔年积累。

二、相关法律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年假一般是不可以累计的,如果不休的话公司会支付一定的赔偿金给职工,休假多少天要看职工的工龄是多少。

如果以上这些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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