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北京XX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9)京73行初10923号
原告:*****XX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XX,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XX。
法定代表人:申长雨,局长。(未到庭)
案由: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
被诉决定:商评字[2019]第***号《关于第****号“***”商标(简称诉争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本院受理时间:2019年9月3日。
开庭审理时间:2019年11月19日。
被诉决定认定:诉争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诉争商标的复审申请予以驳回。
原告诉称:
一、第1299****号“***”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一)已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决定撤销在“**;**”上的注册并已公告,不再构成诉争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二、原告放弃诉争商标在第**群组和第***群组上“以***为主的零食小吃”商品上的注册,引证商标二也不再构成诉争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综上,请求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复审决定。
被告辩称: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程序合法,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院经审理查明:
一、诉争商标
1.申请人:原告。
2.申请号:******。
3.申请日期:2018年6月25日。
4.标识:
5.指定使用商品(第**类,已核准部分,类似群******):面条;米粉(条状)。
指定使用商品(第30类,未核准部分,类似群3006;3008;3010):谷类制品;米;人食用的去壳谷物;薄片(谷类产品);
糯米;食用豆粉;面粉;以米为主的零食小吃。
二、引证商标一
1.注册人:******食品有限公司。
2.注册号:1299****。
3.申请日期:2013年7月30日。
4.专用权期限至:2025年8月20日。
5.标识:
6.核定使用商品(第30类,类似群3005):蜂胶。
三、引证商标二
1.注册人:***。
2.注册号:1******。
3.申请日期:2015年6月18日。
4.专用权期限至:2026年11月13日。
5.标识:
5.核定使用商品(第30类,类似群3006-3007):饼干;年糕。
四、其他事实
诉讼过程中,原告明确放弃诉争商标在第3006群组上的全部商品和第3010群组“以**为主的零食小吃”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经查,引证商标一已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决定撤销在“谷类制品;米”商品上的注册,该撤销决定已经生效,并已刊登注册商标撤销公告(第1665期商标公告)。
上述事实,有诉争商标和各引证商标档案、《商标驳回通知书》、《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及开庭笔录等在案佐证。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本院认为:鉴于本案引证商标一在“谷类制品;米”商品上被撤销注册,且原告明确放弃诉争商标在第3006群组上的全部商品和第3010群组“以米为主的零食小吃”商品上的注册申请,诉争商标注册的权利障碍已发生变化,并已影响案件审理结果,本院据此撤销被诉决定。
被告应当在新的事实基础上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但案件受理费仍由原告承担。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一、撤销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号《关于第317****号“****稻米”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二、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XX公司针对第317****8号“***稻米”商标所提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XX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张晓丽
人民陪审员 刘 芳
人民陪审员 丁 敏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法官 助理 王XX
法官 助理 王XX
书 记 员 赵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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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所承办的大量商标驳回复审成功案例中,最让笔者印象深刻的是前几日收到驳回复审决定书的“rsnetwork及图”商标。该商标由文字“rsnetwork”和背景图案组成,虽然同时期有几个相同背景图案的商标一起注册,但该商标的注册历程却是一波三折。2018年1月23日,商标局却一纸发文驳回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第二条理由就是认为背景图案与引证商标的背景图案近似。收到驳回通知书之后,我们迅速作出反应,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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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驳回复审一般在申请后九个月内有结果。2.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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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再审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人名称:申请人AAA有限公司地址:xx省XXX市XXXX经济开发区XXX路1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评审请求: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请求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驳回我公司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准予我公司商标注册。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0X年X月6日,向贵局申请注册“AAAREEAAAXXX”,国家商标局认为该商标与BBB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XXXX号商标近似,于
你好,你要咨询的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的事,《商标法》第33条规定:“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商标局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异议裁定复审,为商标局异议裁定涉及的双方当事人提供了行政救济途径,申请人如果认为异议裁定没有充分考虑申请人的事实和理由,根据《商标法》第33条规定,应在收到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一式两份交送商
专业分析:1.意思是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了,但是还没有把《驳回通知书》发回。一般商标注册申请等待驳回通知会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下发。2.商标被驳回后,申请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进行驳回复审。3.驳回复审申请需要分析商标局驳回的理由,如果商标局驳回的理由确实充分,则没有必要做驳回复审申请。如果申请人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充分,就可以提驳回复审申请。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申
律师观点分析原告租用土地建设养猪场的土地被被告认定为基本农田,做出整改通知书,因此原告委托杨律师起诉至法院。其中,原告诉称,2014年5月29日,原告与W村签订《合同》一份,W村将其村洼地承包给原告。2021 年1月5日,双方就原地块又签订《合同》一份,将承包期 限从2024年5月29日延长至2034年5月29日,原告用此地块建设养猪场。2020年7月17 H ,街道办事处在《申请报告》中加盖公
专利驳回复审收费吗专利驳回复审的情况如果是发明专利那么 1000、实用新型专利300、外观设计专利300。1、当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的申请驳回决定持有异议的时候,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复审申请。2.在专利申请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提交复审申请书一份,要求说明具体理由且附上相关的证据。如果复审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需要根据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要求在期限的时间内修改补正。从上面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