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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房屋所有权继承过户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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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房屋所有权继承过户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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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房地产依法应当由有关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继承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二、办理资料:

1、呼和浩特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

3、继承公证书

4、税务申报单

5、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户籍证明收原件)

6、户型图3份

注:①房改房初次上市时,提交土地出让金收缴凭证;

②转入方为自然人且不能到现场办理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③上述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的复印件一律为A4纸型。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受理后1个工作日缴费、缴费后1个工作日领证

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交易费住宅:400/件非住宅:400/件

工本费登记费中含一个房屋权属证书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五、办理地点:

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与东二环交汇处

电话:

上班时间:

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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