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可见,缓刑与假释的区别是很大的“缓刑类似于假释”的说法是错误的。
2、《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既然是“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也是原判的刑罚,那么也应当是不再执行了。
2014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部司法解释的实施,对于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维护刑罚的严肃性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将发挥重要的作用。现结合起草制定《规定》的有关情况,就《规定》的出台背景、把握原则以及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一、关于《规定》的出台背景和把握的原则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长期未能得到有效执行,主要原因在于法律无明确规定
为什么会有死刑立即执行,与缓期执行的区别是什么如果罪行非常恶劣的犯罪分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死刑有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的,也有立即执行的,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立即执行,与缓期执行的区别在于执行时间,前者是立刻执行,后者可以缓一段时间执行,也就是死缓考验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四十八条: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宪法所赋予的,非经人民法院司法判决不能以任何形式剥夺。政治权利不能继承,转让。除由人民法院判决减刑或撤销附加刑,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申请免除。也不能申请用其他刑罚替代。这就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已于2014年9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1月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10月30日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
终结执行与终结本次执行的区别一、二者的法律依据不同(一)终结执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一)罚金、没收财产;(二)责令退赔;(三)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四)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五)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适用民
个体户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如下:1、投资主体不同。有限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体户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2、法律形式不同。个体户不具备法人资格,公司具备法人资格;3、设立条件不同。有限公司有注册资本,个体户没有注册资本要求;4、征收税种不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只缴个人所得税。有限公司的经营所得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5、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个体
职工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退休(职)人员;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退休人员;部队在地方单位、行业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城战居民医疗保险:各类中小学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低收入家庭老人)。二者所体现的保障水平的区别:
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审判简易程序三个月,诉讼时效一般三年,具体诉讼流程: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
缓期执行的条件为: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情节较轻;3、有悔罪表现;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判处缓刑的条件包括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四个条件,同时可以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依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永久性地剥夺罪犯政治权利。罪犯永远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不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 威自由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附加刑,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剥夺政治权利一般是在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时,作为附加刑适用的。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是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的规定,剥夺犯罪人作为国家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管理和从事政治活动的权利。
行政处罚超过期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经行政机关批准后延期。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停或者分期缴纳。
缓期执行是执行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方式。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缓刑。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有期徒刑的缓刑考试期限为原刑期五年以上,但不得少于一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试期间,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是指对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直接减为有期徒刑的,其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至裁定减刑之日之
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是以出租车司机通过载客运营从顾客处收取车费后向出租车公司交纳固定金额的“份钱”,余额作为出租车司机报酬方式形成的关系。但是,由于出租车司机个人并不具有出租车的运营权,因此,无论是司机自有出租车挂靠在出租车公司名下运营,还是司机驾驶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运营,只有出租车公司才具有运营权,出租车公司对出租车司机的日常运营进行经营管理
无限期合同和有限期合同的区别:1、概念。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2、实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
死刑缓期执行的条件和处理方法一、死缓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
懂法的朋友都知道,缓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执行制度,通俗点说就是某人犯罪了,判刑两年,但是先不执行,而是给两年的缓刑考验期。那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形适用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一、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1、缓刑是我国刑法中规定一种对犯罪较轻、危害不大的罪犯实行不收监执行的制度。 2、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罪犯应该在监狱服刑五年。因为犯罪较轻,不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内容是什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已失效。商标与字号的区别是什么(1)组成不同:字号只能有文字构成,而商标可以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组合。字号是用来区别企业的,而商标是用来区别企业商品和服务的。(2)核准的机关不同和受保护范围不同:企业字号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颁发给企业市场准入许
1、是可以的。具体是这样的:如果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上十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