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的朋友都知道,缓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执行制度,通俗点说就是某人犯罪了,判刑两年,但是先不执行,而是给两年的缓刑考验期。
那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形适用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一、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1、缓刑是我国刑法中规定一种对犯罪较轻、危害不大的罪犯实行不收监执行的制度。
2、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罪犯应该在监狱服刑五年。因为犯罪较轻,不收监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在宣判有期徒刑两年的同时,宣布缓期两年执行,就是说罪犯不需要去监狱服刑,在这两年内遵守公安机关的监管规定,不做违法犯罪的事,两年后就宣布刑法执行完毕,不需要再执行原判决的刑罚了。
二、什么情形适用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
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三、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
1、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
2、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案件终结执行是什么意思?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其特征是(一)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二)执行程序永远停止;(三)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四)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执行终结,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实践中,不是所有的生效法律
缓刑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后,如果不存在仍有其他未被发现的罪行或判决宣告前没有其他罪行未被判决;和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对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判决宣告中的禁止令的,在考验期满后,原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但是被判处附加
缓期执行是这样一种措施: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缓期执行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三种: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2、被判死刑
缓期执行是执行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方式。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缓刑。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有期徒刑的缓刑考试期限为原刑期五年以上,但不得少于一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试期间,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
缓期执行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分为两种:一种是缓刑,即判处一定的刑期且规定一定时间的考验期,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犯考验期的相关规定,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二年内如果没有违规,二年后原判的一年刑罚不再执行,如果违规,从违规之日起收监执行原判的一年刑罚;另一种是死刑缓期执行,这个期限是2年,二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不再执行死刑,改判其他刑种
一、判刑后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1、被判刑后缓期执行也就是适用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告社区矫正,如果在缓刑期内遵守缓刑规定的,则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再执行。2、如果有违反的,则要被收押,并依法进行处罚。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
派出所进行采血其实是进行血液采集,是对公民信息采集,入档。其目的是录入信息库,进行DNA比对。可以预防人口丢失。或者拐卖儿童。以后还会通过信息库与现场痕迹核验,确定犯罪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二级轻伤是什么意思,有轻伤严重吗?《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将将人体损失程度由重至轻划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和轻微伤五个等级。轻伤二级即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因此轻伤二级属于轻伤范畴内,和轻伤无法进行比较。这样说理解吗?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迹裤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
判刑就是判处刑罚,指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根据《刑法》第三十三的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
指的是公安或者监委已经调查结束,按程序转交检察院,审核通过后代表国家向法院提出诉讼,由法院判决有没有罪,需要坐多少年牢,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律师,如果有需要可以帮您。
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如何理解抗辩权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 抗辩权的特征: 1、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 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
一、社保是什么意思所谓的社保就是社会保险,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社保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失业或者丧失劳动力时能够给予必要物质帮助的一种福利政策,社保不盈利为目的,对于大家来说是非常有利的。社保里面总共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五种保险,大家在购买满足相应的要求之后,就可以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就拿养老保险来说,
现居住地指的是现在居住的地点。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居住地就是居住的地方。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
驳回再审申请是驳回再审申请通知意味着法院对于再审请求的不予受理,意味着再审立案成为不可能。民事案件原则上只再审一次。民事案件再审立案后,法院依法收取诉讼费用。高院驳回再审申请有几种情况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3、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4、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出再审申
可能是您后面车主的ETC卡被感应到了,如果您够诚信的话,可以回去找高速收费站说明情况并补缴通行费。
城镇住宅用地即在城镇的住宅使用的土地。拥有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则说明该房产非小产权房。城镇住宅用地分两类: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
一、土地确权到底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用?所谓土地确权,简单来说就是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就是由登记机构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然后向农民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行为。农村土地所有权、农地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目前中央推行的农村土地
什么是拘役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
证据的关联性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判断标准证据的关联性,又称证据的相关性,是证据的基本属性(或称基本特征)之一。证据的关联性是证据适格的基础性条件。关联性是证据进入诉讼的第一道“门槛”。关联性包括证*性和实质性这两个基本构成要素,因此,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实质上就是判断证据是否具有证*性和实质性。(一)证*性的判断证*性是证据支持其欲证明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倾向性”,是一种可能性,也就是一种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