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后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1、被判刑后缓期执行也就是适用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告社区矫正,如果在缓刑期内遵守缓刑规定的,则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再执行。
2、如果有违反的,则要被收押,并依法进行处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1、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后,释放缓刑人员,并且书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不按期报到的后果,嫌疑人到指定社区进行社区矫正。
2、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宣判时,应当书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不按期报到的后果。
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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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以下权利:(1)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缓刑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后,如果不存在仍有其他未被发现的罪行或判决宣告前没有其他罪行未被判决;和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对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判决宣告中的禁止令的,在考验期满后,原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但是被判处附加
缓期执行是这样一种措施: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缓期执行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三种: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2、被判死刑
缓期执行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分为两种:一种是缓刑,即判处一定的刑期且规定一定时间的考验期,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犯考验期的相关规定,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二年内如果没有违规,二年后原判的一年刑罚不再执行,如果违规,从违规之日起收监执行原判的一年刑罚;另一种是死刑缓期执行,这个期限是2年,二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不再执行死刑,改判其他刑种
懂法的朋友都知道,缓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执行制度,通俗点说就是某人犯罪了,判刑两年,但是先不执行,而是给两年的缓刑考验期。那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形适用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一、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1、缓刑是我国刑法中规定一种对犯罪较轻、危害不大的罪犯实行不收监执行的制度。 2、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罪犯应该在监狱服刑五年。因为犯罪较轻,不收
一、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1、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2、如果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一、缓期二年执行是什么意思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
无期徒刑没有缓刑两年的制度。只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意思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情节恶劣,应当判处死刑,但并不是罪大恶极,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而给予两年的考验期限。如果两年内接受教育改造,两年后,不再执行死刑,依法变更为无期徒刑。如果两年内拒不接受改造,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执行死刑。
1·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俗称为判三缓三,是指你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但鉴于悔罪表现较好或者主观恶性不高。不用去监狱服刑,而是由当地法院委托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三年。2·在这三年期间,要服从派出所管教人员的管理教育。并且不能随便离开所在地区,需要离开必须到辖区派出所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另外还要定期到派出所做思想汇报及近期活动情况。以便法院和派出所做出服刑考核。一般情况下,如果表现较好,派出所不会
对于我国的刑法事件来说,一般可能会有人进行取保候审的处理,对于取保候审他与起诉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但是是需要满足一些相关条件,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取保候审后不予起诉是什么意思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取保候审后不予起诉是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与不起诉没有关系,满足不起诉的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类不起诉,
在生活中大家都听说过监外执行,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接下来,小编就来告诉大家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一、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
其他规避执行是在人民法院审理、执行活动中,被执行人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其它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故意避开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利用法律的漏洞,采用不当的手段恶意转移财产或其他财产性权益,逃避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行为。 规避执行行为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根据采取规避执行行为主体的不同,被执行人的规避执行行为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被执行人是公民自然人时存在的规避执行行为。通过隐匿
出现以下情形会中止强制执行: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
1、开庭后当天收监意思是庭审结束时,当庭作出判决并宣判,然后将被告人立即关押于看守所准备送往监狱。开庭后判实刑,一般会直接收监。不符合收监条件的,会监外执行。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3、对
恢复执行是指已中止执行的程序,由于中止原因消失而继续进行的制度。恢复执行一般发生在仲裁裁决中。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裁决的执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二)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仲裁当事人在提出执行申请时,应遵守法定期限,(三)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如何确定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关于法院终结执行是什么意思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一、开庭后当天收监是什么意思1、开庭后当天收监意思是庭审结束时,当庭作出判决并宣判,然后将被告人立即关押于看守所准备送往监狱。开庭后判实刑,一般会直接收监。不符合收监条件的,会监外执行。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
关于被执行是什么意思,法律上的规定有哪些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被执行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被法院强制履行义务。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
你好,关于刑事拘留十日不予执行的问题,解释如下:不执行,立即释放。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