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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关于商城7天无要求退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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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关于商城7天无要求退货的问题
1个回答

不是,商场根据法律和自身服务推出的无借口退货服务是有可能,但不能是无要求退货。商场会对大多数商品限定为:商品售出无质量问题,消费者若对商品规格、花色等不满意,可于购物之日起7日内(或其他自定时间限制),凭购物凭证在保持商品原质、原貌、原包装完好,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予以退换。但是特殊商品除外。通常商场专柜所指特殊商品(特殊商品售出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

1.牵涉人身健康的商品: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卫生用品、内衣裤、文胸、泳装、睡衣、浴衣、剃须刀等;

2.消磨类商品:音像制品、计量机软件、感光手续、打火机、电池、丁烷气、灯管、灯泡、洗涤用品、散香瓶、书、游戏机等;

3.高科技商品及精密仪器商品:视听产品、计量机、照相器材、手表等;

4.贵重商品:金银珠宝首饰、工艺品、皮革裘类制品等;

5.经过裁剪修改成衣面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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