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缴公住房公积金该如何办理
(1)正常汇缴后的补缴。单位办理一个月或数个月整体欠缴的补缴业务的:①通过“网上单位业务”办理:单位经办人员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后,进入“单位批量业务”窗口,点击“个别补缴申报”后办理职工补缴业务。
②通过“缴存银行网点”办理: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及《住房公积金个别补缴清册》,到相应的承办银行办理单位补缴。
(2)首次汇缴前的补缴。单位办理自设立至首次汇缴前住房公积金补缴,且补缴时段在24个月以内(含24个月)的:①通过“网上单位业务”办理:单位经办人员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后,进入“单位批量业务”窗口,点击“个别补缴申报”后办理职工补缴业务。
②通过“缴存银行网点”办理:单位经办人员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个别补缴清册》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到相应的承办银行办理单位补缴。
单位办理自设立至首次汇缴前住房公积金补缴,且补缴时段超过24个月(不含24个月)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个别补缴清册》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经昆山分中心核准后,持昆山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相应的承办银行办理单位补缴。
职工补缴的月工资基数不应超过补缴年度的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
哪些情况下单位需要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在设立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您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了吗?住房问题对任何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而单位不按时缴纳公积金是违法的。有关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以及执行要多关注有问题的话要抓紧时间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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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好处:1.第二套房可享受公积金贷款。根据新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
以在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在购买、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在离休、建造;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翻建。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退休或到达离休
不为外来农民工缴纳公积金,被要求补缴2012年11月,来自四川的廖某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投诉,称其所在的单位没有为她缴纳2007年至2009年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核查后,责令廖某所在单位及时补缴。该单位不服,将公积金中心告上法庭,一审败诉后又提出上诉。近日,广州中院表示支持原审判决,认为该单位不应区分户籍缴纳公积金,驳回其诉求。外来务工人员没有住房公积金廖某原是从化市劳动
1、单位缴存登记和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前存在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的(简称开户补缴);2、单位被批准缓缴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3、单位逾期欠缴住房公积金的;4、单位或个人少缴、漏缴住房公积金的;5、其他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的。(二)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原则:1、单位以各种原因补缴、汇缴的月缴存金额(含补缴金额与已缴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公积金中心公布的补缴年度最高月缴存金额上限。2、单位补缴时原则上应对所有应
单位不给农业户口上住房公积金违法。公积金的缴纳与户口没有原则上的关系,不管是城市户口,还是农业户口,单位都要为其缴纳公积金。根据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强制要缴纳的,如果单位不给职工缴纳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单位责令限期缴纳。
一、醉驾单位怎么处理职工 醉驾单位处理职工的方式如下: 1.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单位一般不会予以处罚; 2.如果行为人是因醉驾被拘役的,会涉嫌危险驾驶罪。如果之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1.不合法。是否是农业户口,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无必然联系。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
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有6大好处:一是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均属职工个人所有;二是单位和个人按政府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广州为例,某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当月工资总额4500元,单位、职工个人均按政府规定比例20%缴存,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为1600元,当月计税工资为2900元,如不
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哪种保险完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通常企业为员工缴纳的是前面三种----养老、工伤、医疗保险是法律硬性规定的;后两种险可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好差而为。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我国《劳动法》
(一)增加了住房保障工资。职工扣缴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长期性的住房储金,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一种形式,两部分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都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质是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了一部分住房保障工资,是国家和单位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其他合法所得一样,为职工个人所有。(二)享受免税政策优惠。按照规定,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的住房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就职期间欠缴或者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劳动者申请拉动仲裁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住房公积金严格上来讲不受《劳动法》规范调整,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过程中主张要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但是劳动者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
一、2020年单位能给职工补缴社保吗 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控制的越来越严格,因为国家鼓励的是咱们老百姓逐年缴费,而不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虽然各地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不一样,但是总体要像大方向上靠拢,所以2019年以后断交的养老保险补缴越来越严格。 不过有一点需要我们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是因为公司单位的原因造成养老保险断交,这种情况我们绝不手软,一定要去劳动检查大队反应情况,维护自己权益。 至
办理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2、本人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户口已经迁出本市;3、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相应的经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可电联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江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
是的,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提供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当然也有例外: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所在单位不扣工资和事假累计两个月及以上,单位扣发工资的;
可以的,一个人贷款购买,房屋产权可以归多个人所有,因此可以添加两个名字的。另外请注意以下几点:一、若儿子为未成年人,则不能在房产证上写儿子的名字,因为未成年人不能覆行债务,不能作为债务抵押人;二、若儿子成年,用父亲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儿子买房,房产证上不可以只写儿子名字,如果只写儿子的名字,就不满足使用父亲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因为公积金贷款规定: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不是职工的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房产共有人凭五年内购房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住房每人提取一次,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款(扣除贷款部分)。2、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五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3、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五年内
一、职工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二)
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住房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可以通过补缴方式完成。补缴所需资料流程如下: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一、单位关于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是怎样的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