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后再就业能否成立劳动关系
可以。
所谓内退人员,是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内退人员虽然还和原有企业保留关系,但实质上,内退人员为了生存,在再就业单位中付出劳动,服从该单位的管理,在该单位领取获取劳动报酬,与其他劳动者并无实质之区别。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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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退后再工作签劳动合同合法吗案情介绍:内退后签订劳务协议××系某大型国企的内退职工,尚未办理正式退休手续。2007年12月3日,××受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务协议书》一份,约定自2007年12月3日至2008年6月2日止某公司聘用××为工程顾问。另约定,××在协议期内劳动报酬按月结算,公司每月10日支付上个月的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税后人民币7500元整(其中包含各种福利、补助费用)。某公司
以下是退休后再就业没劳动合同怎么办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你能采纳。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从单位退休后,即不再具有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退休人员如果再就业的,不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退休人员与再就业单位之间是普通的民事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通过签订用工协议来确定。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
内退人员再就业,与新单位形成的是否应属劳务关系内退人员可以这样定义:与原单位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并由原单位发放工资并交纳社会保险,其本人不再去原单位上班,时间自由支配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去另外的单位上班,与新的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呢 笔者以为,其与新的用人单位形成的只能是劳务关系。一、 从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概念和区别方面来讲,内退人员与新的用人单位形成的为劳务关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后能解除劳动关系。经职工本人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解除情形的,职工可以直接解除。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
孙某于2018年1月从某企业内部退养。同年3月,孙某到某机械公司应聘并被录用,双方签订有用工协议。2018年5月,孙某在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因公司不为其认定工伤,孙某自行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孙某的工伤伤残等级为七级。 其后,孙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确认他与机械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机械公司补发工伤事故发生后被扣
无效的。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从单位退休后,即不再具有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退休人员如果再就业的,不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退休人员与再就业单位之间是普通的民事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通过签订用工协议来确定。
你好!一般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如果中间有间断,另行计算
退休金是职工在退休以后,确保基本生活的物质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第73条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退休职工应有的权利,只要退休职工健在,退休职工有权领取属于自己的养老退休金。 至于“失踪”职工,因其生存情形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此,对“失踪”退休职工的待遇问题,原劳动部办公厅于1990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的批复》作了如下规定:“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如下:只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就要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基金征缴科申报退休停缴,然后打印养老保险清单。接着要由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让相关的部门刺进行退休审批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发生劳动纠纷,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让单位给我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为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法定的义务,员工离职时可以要求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就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当然,如果你想要的是,单位给你开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那可能有点难度,因为这个东西就是你将来申请仲裁,打官司的证据。 这个国家也有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也必须出具书面的通知书。否则你可以说没有接
一、退休后再就业税怎么交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就应依法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退休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三、退休人员再就业有什么政策1、离退休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的规定,这类按照统一规定发给干部和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离退休工资及生活补助费等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2、再任职收入
你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就业,确实已经不属于法定的劳动者范畴,因此所取得的收入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劳务报酬所得;(四)稿酬所得;(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
一、退休后再就业被辞退有补偿吗退休后再就业被辞退的,有没有经济补偿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的,不需要给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
失业后再就业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呢1、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2)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3)60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2、失业保险的缴纳情况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查询。也可以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
【法律意见】 因为你已经重新就业所以已经不能领取失业保险了。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
员工的抑郁证能否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辞退员工的,可以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辞退员工,但是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法律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一、退休人员再就业个税起征点如何确定退休人员再就业个税起征点:退休人员再就业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是需要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
退休人员再就业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与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
一、超龄农民工能否确定劳动关系农民工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属于劳动者,所以继续参加工作的,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二、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
退休人员再就业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与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