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后再工作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案情介绍:内退后签订劳务协议××系某大型国企的内退职工,尚未办理正式退休手续。2007年12月3日,××受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务协议书》一份,约定自2007年12月3日至2008年6月2日止某公司聘用××为工程顾问。
另约定,××在协议期内劳动报酬按月结算,公司每月10日支付上个月的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税后人民币7500元整(其中包含各种福利、补助费用)。
某公司为××办理一年期意外伤害(壹拾万元保费)保险壹份。××在本协议期内,不调转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2008年6月3日后××未再到某公司处工作。
2008年8月23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其与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裁决某公司因未与其签定劳动合同,应向其支付二倍的工资差额。
2008年11月10日,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与其原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裁决驳回××的仲裁请求。××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诉请同仲裁申请。
法院判决:内退员工与原单位仍有劳动关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案件查明的事实,××系某大型国企的内退职工,至今尚未办理退休手续,双方之间劳动关系仍存在。
2007年12月3日,××与某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务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亦是双方建立劳务关系的事实依据。现××起诉要求确认双方是劳动关系,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对于××以某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令某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请求,亦缺乏法律依据,据此驳回××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未上诉。
律师说法:内退后与原公司是否有劳动关系
本案的争点是内退职工向其他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是否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对此历来存在两种意见。
支持者认为内退职工向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属于双重劳动关系中的一种,即属于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
具体理由包括:
1、改革开放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使劳动力逐渐市场化,用工制度也逐渐多样化。一个劳动者多种劳动关系并存是不可避免的;
2、在现实中存在劳动者在保留与第一个单位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又与另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而后一个劳动关系完全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所讲的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符合主体、从属性和劳动性质要求;
3、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个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属于违法。《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说明法律并未禁止双重劳动关系。
否定者认为,不应当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第二种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理由主要是:
一、从法理上看,根据传统劳动法理论,一般认为每个职工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而不能同时建立多个劳动法律关系,双重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特征相违背;
二、从法条上看,依据《劳动法》第99条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可以推导出法律禁止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三、从价值上看,双重劳动关系不利于劳动者的保护,会破坏或损害社会经济秩序。
四、从技术上看,如果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必然会对劳动合同管理产生干扰和影响,会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混乱,从而引起不利的后果。
案件审理中,法院采纳的是第二种意见。将内退职工向其他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认定为劳务关系。我认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清楚何谓内退,明确内退职工和原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所谓内退,全称“内部退养”、“内退内养”或“离岗退养”,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中明确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内退后再工作签劳动合同合不合法”问题进行的解答,企业内退人员需要没有办理退休手续,但存在事实是的退休,所以与内退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有违劳动合同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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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从单位退休后,即不再具有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退休人员如果再就业的,不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退休人员与再就业单位之间是普通的民事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通过签订用工协议来确定。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
临时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法。只要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不管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都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劳动者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提
进厂没有签劳动合同合法吗不合法。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
1、对于退休返聘人员,即聘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因为其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所以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法院在申请该类案件时,也是按劳务关系处理的;2、除此以外的劳动者,在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
1、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公司需要给予补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没签劳动合同后来补签的是合法的。但是不能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
1、员工入职后,可以立即签劳动合同,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2、如果单位超过一个月不签,要向员工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但不超过十一个月;3、超过一年的,还会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
企业跟员工签空白劳动合同合不合法1、企业跟员工签空白劳动合同不合法。若劳动者签订的是空白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可能会在空白处填上对劳动者不利而对单位本身有利的内容,由于劳动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员工即使发现内容与协商的不一致或者有错误,却又难以举证证明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一出现纠纷,劳动者就容易处于不利的地位。劳动者应充分认识到,在劳动争议中,无论是社保的缴纳、拖欠工资,还是工伤认定等,首先要确
工作没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显然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一、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试用期不签合同是违法的。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原来比较普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因为存在不签劳动合同就要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因此,用人单位对此比较重视,纷纷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没有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是有很多。 很多未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普遍认为既然是试用期,等试用了以后再签也不迟,不试用怎么知道员工是否是单位需要招聘的人呢。这种
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如果年满60岁,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但是可以订立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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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一般来讲,都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更有效地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公司与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与雇员签订的一般劳务合同范本 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
公司买了社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1、不合法。2、用人单位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虽然缴了社保,但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
一、企业与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吗公司和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作为用人单位,法律允许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因此,若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自然签劳务合同就是合法的。但要是公司与员工之间本身应认定未劳动关系,却签劳务合同,此时就不合法。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劳务合同是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
视情况而定。1、如果公司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旷工达到三日以上,视为员工自离”,该项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政策的情况,且没有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并经过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公司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依据;2、如果员工三天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旷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3、公司应当及时向员工送达相关的催告到岗履职通知书,明确员工因为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岗违法单位的规章制度,视为其单方与公司解
1.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社保条款2.其实三险、五险基本上是一回事三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这三险由单位与个人分别按照比例承担:五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其中生育、工伤全部由公司承担,劳动者个人无需缴纳3.所以单位缴纳三险合法,缴纳三险必定附带生育、工伤,但是对劳动者来说只需承担三险的缴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