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蓉律师13929270427(微信同号)、15019999481(微信同号),胡律师团队告诉你: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院的管辖镇区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管辖镇区:
一、东城法庭
辖区:东城、莞城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东路
联系电话: 22300180
二、南城法庭
辖区:南城、万江
地址:南城区西平社区东骏路南城体育公园外围
联系电话:23198702
三、石龙法庭
辖区:石龙镇
地址:东莞市石龙镇黄洲新城区方正大道
联系电话: 86100032、86101126
四、石碣法庭
辖区:石碣镇、高埗镇
地址:东莞市石碣镇东风南路41号
联系电话:81838796
五、石排法庭
辖区:石排镇、企石镇
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公园南路
联系电话:81868022
六、寮步法庭
辖区:寮步镇
地址:东莞市寮步镇香市路综合执法大楼
联系电话:82812833
七、麻涌法庭
辖区:麻涌镇
地址:麻涌镇麻涌大道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821890
八、道滘法庭
辖区:道滘镇、洪梅镇、望牛墩镇
地址:东莞市道滘镇西部干道旁(牛仔路段)
联系电话:88339002
九、松山湖法庭
辖区:松山湖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35号政法大楼联系电话:22892268
十、中堂法庭
辖区:中堂镇
地址:东莞市中堂镇北王西路5号
联系电话:88811511
十一、茶山法庭
辖区:茶山镇
地址: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大道中茶山综治维稳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86865066
附:立案庭导诉电话:86101029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管辖镇区:
虎门人民法庭(管辖虎门镇)
厚街人民法庭(管辖厚街镇)
大朗人民法庭(管辖大朗镇)
大岭山人民法庭(管辖大岭山镇、刑事案件)
沙田人民法庭(管辖沙田镇)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管辖镇区:
樟木头人民法庭
管辖东莞市樟木头、黄江、谢岗三镇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和执行案件(交通事故案件的执行案件除外)。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柏地银河北路5号(樟木头镇政府、劳动局旁) 电话:0769-89808189(立案庭),89808199(总机)
常平人民法庭 辖东莞市常平、桥头两个镇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和执行案件(交通事故案件的执行案件除外)。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南环路(常平大道上苑酒店斜对面进去)
电话:0769-89808219
横沥人民法庭 管辖东莞市横沥、东坑两镇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和执行案件(交通事故案件的执行案件除外)。
地址:东莞市横沥镇财贸路(交通分局对面)
电话: 0769-89808582
清溪人民法庭
管辖东莞市清溪镇、凤岗镇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限清溪镇范围)和执行案件(交通事故案件的执行案件除外)。
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27号,原清溪罗马派出所(清溪车站对面)电话:0769-89808020(立案庭)
你好,一般是你们村委会,或者镇政府还有看看你们现在的发证机关,也可以到给你们发承包证的机关查询,
签订合同后两年没有履行算违约,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守约方拒绝解除的,可以根据合同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违约方拒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
如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限,被公司无理由辞退的,是可以向其请求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者都是诉讼参与人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其他共同诉讼人可不必亲自参加诉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再次,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被代表人提议才对其发生效力外,原则上对当事人全体有效,但是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在不要共同诉讼中,原则只有经过其他当事人的承认,才对其他当事人生效。在普通共同诉讼中,虽其他共同诉讼人不生效...
第一代社保卡可以在指定的银行更换第三代社保卡,前提是当事人携带相应材料缴纳至银行进行登记。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农村建房宅基地规定面积以及标准如下 1、农村新建、扩建或改建房,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各村委会应根据村庄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2、农村独立住宅不得超过三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 联排住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各村应根据本村的风俗、民情研究确定固定的一种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
你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释义】本条是关于夫妻特有财产的规定。本条关于夫妻特有财产的规定,是这次修改民法典新增加的一个内容,也是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一个重要方
不办进京证会被拍。未办理进京证的外地车辆闯禁行区域和时间行驶,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的规定处罚,罚款100元,记3分。一次处罚以后还没有停止违法行为,则4个小时以后再次会被电子设备记录再一次记录违法。进京证,是指在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以及六环外个别路段,非北京牌照的外埠机动车进入的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到期前一天,到期当天及到期后一天)可以到当地交警支队办理延期5天。
【法律意见】这时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赃款流向第三人的,第三人知道获得的财产是赃款的,可以追缴。如果第三人不知道是赃款的,就无法向第三人进行追缴。第三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赃款来源的,应当属于非善意,司法机关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分子的赃款进行追缴。
建议将您朋友和第三人一起列为被告。
建议报警处理,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赔偿
1、判决生效后,债权受让人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根据
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三人认为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虽无独立的诉讼请求,但认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2、原告申请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3、被告申请追加,原告同意的可以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
三套房认定标准:银行认定第三套房贷款的八种人群归纳下: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一套未还清,这种情况如若再次贷款,会被银行认定为第三套住房贷款。第二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全都还清且出售,虽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证明,个人名下无房产,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认为是三套房。第三种: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借款人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外
三套房契税税率是多少?1、首次购普通住房征收契税:90平方内1%、90平方-144平内1.5%,非首次购房按2%缴纳。2、第三套房税收项目与前两条房屋的税项是一样的,都是看购买房屋的情况来判定的。都包含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这些税是否有减免或税率有不同的选择,都是根据您购买的第三套房屋来判定的。3、只有契税不同地区可能会因为是否首套房或面积大小有一定的优惠,但计算的基数还是与所
1、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一套未还清,这种情况如若再次贷款,会被银行认定为第三套住房贷款。2、第二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虽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个人名下无房产,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认为是第三套。3、第三种: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借款人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外一套房产,按照公积金新政规定视为三套房
三套房契税税率是多少?1、首次购普通住房征收契税:90平方内1%、90平方-144平内1.5%,非首次购房按2%缴纳。2、第三套房税收项目与前两条房屋的税项是一样的,都是看购买房屋的情况来判定的。都包含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这些税是否有减免或税率有不同的选择,都是根据您购买的第三套房屋来判定的。3、只有契税不同地区可能会因为是否首套房或面积大小有一定的优惠,但计算的基数还是与所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诉讼中的人。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虽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启动后,怎样追加第三人呢?笔者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区分有独立诉讼请求的第三人和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
共同被告与第三人的区别 共同被告因为共同诉讼的形式不同,分为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被告和普通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被告。 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 共同被告,是当事人被告方为两人以上。 1.争议的标的 (1)必要共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普通共同被告的诉讼标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