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适用房的范围有什么
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但在实践及理论上,对经济适用房涵盖的范围却并不明确。广义上的经济适用房既包括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由政府主导修建的经济适用房,也包括面向特定对象,单位自建、单位集资建房及住宅合作社建房等。
但就现状而言,目前许多单位自建、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尽管挂着经济适用房的名义,但建设内容几乎没有不超标的,且在分配上往往根据工龄、级别等予以划定,此类房屋仅体现了福利而绝对未体现保障功能。
厘清经济适用房的范围非常重要。造成目前经济适用房超标准、超面积建设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未对经济适用房的范围做出明确界定。
要理顺目前经济适用房领域的各种关系,首先应将其范围严格限定在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而由政府主导修建的经济适用房以及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条件面向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由该部分职工集资修建的经济适用房。
除此之外其余各类房屋均应被排除在经济适用房范围之外。不符合此类标准的房屋应由其他规范予以规定,而我们应逐步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住房供给,减少住房供给的种类。
二、经济适用房包括哪些类型
经济适用房,简称经适房,是针对中低收入家庭配售的社会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可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经适房)。
一类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具有严格的申购条件,依据《申购经济适用房(经适房)的规定》,申购人需符合条件才能申购,此外也有部分拆迁户依据拆迁的优惠政策,取得一类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名额。
此类经济适用房(经适房)未满五年不得上市交易,已满五年的补交土地出让金变为商品房后,可以上市交易。
二类经济适用房(经适房)主要是指房改房、集资建房和因为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经适房)等,房产证上多盖有长条章,注明“按经济适用房(经适房)管理”字样,此类房屋不受五年不得转让的限制。
三、经济适用房能否买卖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经济适用房的范围有什么”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房范围严格限定在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以及符合规定条件面向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由该部分职工集资修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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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是一样的商品房可以拿到红本,而经济适用房是只有绿本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步骤有什么(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
《上海市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沪府发[2010]29号)执行。(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的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申请区(县)城镇户口连续满5年;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
首先了解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区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都是国家为了扶贫而建造的普通住房,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经济适用房主要是出售给住房困难家庭,其产权有一定的限制.廉租房一般有二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出租给住房困难户,低租金租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都有特定的供给对象,就是符合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供给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配偶(结婚需满1年);2、父母、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3、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下列人员的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一)配偶应当一同申请;(二)年满70岁的老人(孤老除外)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三)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其父母一同申请,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1
很多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朋友都会想要申请经济适用房,由于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房屋,为的就是适应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所以经济适用房在价格上有很大的优惠,那么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哪些区别您知道吗?1、两者的建设目的不同商品房是我们经常见到的房屋,也是房屋交易市场中主要的一种房屋,商品房的建设目的是为了赚取利益,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土地进行开发,并且建设房屋,进行上市出售的房子,但是经济适用房却并
一、准入标准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申请购房者须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此外,对家庭总资产净值也有着严格的要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1人户
经济适用房是指现已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安排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许集资建房单位缔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房。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有啥内容?小编将为您介绍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的有关内容。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一)已购经济适用房家庭获得契税完税凭据或房子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报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地点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提出请求,由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经过摇号等方法断
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申请人家庭成员拥有苏州城镇常住户口,家庭收入符合苏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个人住房面积低于苏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携带收入证明、户籍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当地街道办事处申请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家庭成员具有苏州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
对于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人来说,二手的经济适用房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我们经常看到房产中介挂出的“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有所不解,那么我们今天就区分一下,同时关注经济适用房的交易流程和注意事项。一类经济适用房:是两限房房本,必须满五年以后才可以交易,交易需补交10%的综合地下款。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二类经济适用房:这类经济适用房“等同于经济适用房
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具有南京市市区城市的常住户口已满5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1、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2、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
2020年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有哪些北京经济适用房最新政策为2007年9月25日起施行的《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哪些条件?一、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一)一起契合下列规范的本市乡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证住宅:家庭成员在本市实践寓居,具有本市乡镇常住户口接连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乡镇常住户口接连满2年。(二)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产业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
1 、还完抵押款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首先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抵押贷款还完,也就是您如果是当时贷款买的房,就去银行提前还下款 。确定房子已满五年,看契税,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转不了商品房的。2、 下户口必须要过下户,条件是过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户口不允许过户)也就是不能过给结了婚的爱人、孩子等。如果已单立户的可以过给父母,或者过给岳父、岳母、或者亲戚都是可以的。3、 交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必须
(一)商品房商品房拥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包括四个部分: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拥有全部的这四项权利,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的转让、出租或赠与,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限制和干涉,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购买人除税费外不需要交其他的费用。(二)经济适用房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的规定:
一、建设目的不同商品房的建设目的是为了赚取利益,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土地进行开发,并且建设房屋,进行上市出售的房子,但是经济适用房却并非如此。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的目的是为了给一些经济困难的家庭提供保障,是根据国家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二、销售价格不同既然是经济适用房是由国家相关机构安排建设的,那么价格自然是由政府制定,而又由于房屋的建设目的是为了提供保障,所以价格一般要比市面上的房屋价格要低一些。而商
一、估价标准经济适用房价格一般都是商品房价格的70%左右,现在房价都没有多大涨幅,二、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其中,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2.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收入的标准要按家庭人口不同而不同: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的年收入应分别低于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
购买经济适用房主要存在以上三种风险:1、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即实际购买人不具备购房资格,以符合购房条件的其他人名义进行购房。这类购房行为将被认为侵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平等购房和获得房屋的权利,非法占有社会公共资源,使国家的有关土地、房产税费流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从而构成无效买卖合同。2、未满5年即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济适用房购房人拥有有限的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