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保局从几点开始上班
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社保局大厅9:00—12:00,13:00—17:00,周六、日休息。
重庆:万州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区、双桥区、渝北区、巴南区、黔江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重高新区、北部新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县、酉阳、彭水等区县社保局电话统一,个别有调整请以当地社保局公布的为准。
重庆市社保局电话:
电话:023-63861994,86868855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一号
社保咨询服务热线电话:023-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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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
如果用人单位规定,每周只休息一天,是不违法的,但是劳动者每日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的工作时间也不能超过四十四小时。此外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直接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对中午吃饭时间是否属于工作时间有没有规定? 国家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三类。其中标准工时制的要求是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你好,建议与单位协商清楚或协商不成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1.签订正规劳动合同,而且购买社保的,必须到劳动局、社保局备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是指分别以一周、月、季、年等为周期,总和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时间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加班加点的计算: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某一具体日(或星期或月或季)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计算为延长工作时间。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 过部分应计算为延长工作时间,
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就医。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职工事发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向劳保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发之日或诊断之日起1年内向劳保部门申请。
法定工作时间的规定法定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相关条例规定具体如下: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
【郑州社保局职能简介】(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流程和操作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各种社会保险业务;(二)承担郑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调剂、解缴、拨付、核算及安全运营工作;(三)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转移、变更、终止、年检和缴费申报、缴费基数审核工作;(四)负责个人账户的管理工作;(五)承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和发放工作;(六)承办社会保险信访
您好,用人单位用工,一天不得超过8小时,一周不得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您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或相关诉讼主张您的合法权利,您可以来电详询
工龄是计算社保缴费的年限。工龄是按档案里记录的首次工作时间算起的,如果你在通讯公司里的工作经历没有进入档案,你可以到原单位申请将你的档案转入你新工作的单位,以便新单位核定工龄时有依据;但如果通讯公司是私人企业,参加工作档案材料可能不够规范,国企也可不采信的,这不是一个证明可以解决的。至于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对于现在的年青人来说,基本上是不能与工龄混为一谈的,工龄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的关系,主要是针对
法定节假日和周休日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假期。所谓休息日,简单地说就是每周的周休日,它是每周常规的休息时间;而法定休假日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年节假日,国务院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过去包括元旦、“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和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法定假日指在特殊的一天或几天,全国人民共同放假休息的日子,一般为重大的传统节日和纪念日,法定节假日由国家或政府立法明确规定
参加工作时间以正式上班的时间为准。参加工作时间和入职时间会稍有不同。参加工作时间是以正式开始上班的时间,而入职时间,则是在工作中任某个工作职务或现职的开始时间。一般来说,只有在刚参加工作时即担任的工作职务,且在填表时还担任这个职务,才出现参加工作时间和入职时间相同。正常情况下,担任现职时间要迟于参加工作时间。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某某某于2019年1月到本公司参加工作,试用一个月后于2月开始担任
1、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累计计算的,而不是按连续工作年限计算的;2、如果按照有毒有害工种退休,只要满8年;如果按井下或高温工种退休,要满9年才能提前退休;如果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3、曾经从事过两个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的工作年限来确定
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是职工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时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以工资收入作为全部收入来源的时间就是参加工作的时间。 一、参加工作时间怎么认定 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是: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参加工作时间即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反映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根据档案的记载,工人参加工作时间应为用人单位用工之日;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应从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军队转业干部,入伍时间一律从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算起;其他。
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那么根据该条规定,是否可以认为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最长为44小时?如果不是,那么周工作时间最长应该为多少呢?一、我国周工作时间的历史发展在我国,周工作时间从单休到双休经历了一个复杂的过程,从每周48小时发展到每周44小时,再到现在的每周40个小时。二、平均每周44小时工作制的由来及发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