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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饮酒后发生人身伤亡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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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饮酒后发生人身伤亡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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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饮酒后发生人身伤亡的责任承担

1、明知醉酒人不能饮酒

   在因喝酒引发醉酒人心脏病、心肌梗塞等疾病的发作,导致伤残、死亡等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成为共饮人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

如果共饮人不知情,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对方诱发疾病,此时共饮人无需承担责任。但是依据民法通则中的公平责任原则(非过错责任),共饮人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如果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劝了大量的酒,应按照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无论共饮人是否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能不能喝酒,都应承担责任,只不过“明知”的情况下责任较大。

 

2、强迫性劝酒

   共饮人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故意灌酒、要挟、刺激对方、不喝不依不饶等,只要主观上存在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共饮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然,这种情况下,醉酒人也有一定的过错,毕竟,这种强迫并非暴力性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应当减轻共饮人的赔偿责任。

 

3、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

   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共饮人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此时,共饮人对醉酒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

如果未履行此义务,造成饮酒人因饮酒产生人身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饮酒人不听劝阻,共饮人可以免责。

 

4、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如发生共饮人未将醉酒人送回发生伤亡情况,共饮人是否承担责任?对此,应结合饮酒者当时的神志状况来加以判定。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共饮人负有一定的监护义务。

如共饮人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者安全送回家中,或者不足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让其达到有人照顾的情况(比如交给家人),此时出现意外,共饮人对此有过错,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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