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所以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以修改的。当然,夫妻离婚后,协商一致共同变更离婚协议也是可以的,常见的如变更小孩抚养权,只要双方再签订一份书面的补充协议即可,变更后的协议无需提交民政局备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招标文件里的合同还能修改,但是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时不得修改实质性条款。招标文件已发出的,进行必要的修改时需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申请的公租房离婚后还能住吗可以住。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由于公租房是公家的房子,租住人没有房子的产权,法院只会判决由哪一方继续使用,不会涉及到房子的产权问题。一、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居住的公租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
外遇离婚的几率一般来说低于15%但一旦离婚成功复婚的几率就大大降低了非常非常低如果是奔着复婚的目的去离婚最好不要还是守护婚姻吧即时受点委屈关键要搞清楚心中还有没有爱为了自己而不是为了对方去维护否则,早死早超生开始新生活要趁早别徘徊 ,以上就是老公出轨离婚后还能复婚吗的答案
父母把房子过户到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还能分吗?有当事人咨询,我们是1980年结婚的,子女都已成年,2001年时我们夫妻在上海买了一套房子,登记我们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没有小孩的名字。但2011年8月,我们把这套房子卖了,又买了一套大一点的房子,小儿子也有出钱,当时就把房子过户到小儿子一人名下,现在老伴不想和我过了,提出离婚,小儿子也对我不好,我想请问如果父母把房子过户到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还能分吗?&n
离婚时不要抚养费离婚后还能要吗离婚时不要抚养费离婚后还能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子女是未成年人,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另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需要增加抚养费的情形:(1)原
1、不能,公积金贷款每个人只能贷两次,结婚后以家庭为单位的公积金贷款也算是贷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了还能复婚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离婚后复婚手续如下:A、办理复婚所需证件办理复婚手续,男女双方需持当事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B、办理复婚登记程序办理复
您好,回答如下:1.如果对离职员工个人没有影响,没关系的。2.如果解除原因,会影响离职员工申领失业保险金,那也没关系,企业就重新出具一份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盖公章,给员工去办理或公司帮忙办理,社保局有表格要填写,如须盖公章,公司配合就是。3.如果考虑,离职员工到新单位报到,新单位一般都只看『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不太会去关注前任职企业社保系统上所表达的停保原因。以上,仅请参考。
你好,(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
离婚了可以同居,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后不可以同居,离婚后继续共同居住的,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构成重婚的情形的,就合法,可以继续共同居住。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深圳出台了新的限购政策,离婚买房还能用吗?  
可以,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中规定: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调整为正连职;取消驻艰苦地区部队和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家属随军条件;驻北京城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调整为副营职;驻艰苦地区部队士官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满足上述条件的军官,即可以分房
一般是不能改动的不过如果双方都同意那么是可以增加个补充协议的就你的问题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吗为你做出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可以,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中规定: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调整为正连职;取消驻艰苦地区部队和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家属随军条件;驻北京城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调整为副营职;驻艰苦地区部队士官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满足上述条件的军官,即可以分房
离婚了可以同居,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后不可以同居,离婚后继续共同居住的,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构成重婚的情形的,就合法,可以继续共同居住。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以前的协议因为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只能做为这次离婚时的参考,没有法律效力。他如果不离,你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双方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赠与房产的一方翻悔主张撤销赠与,另一方主张继续履行赠与合同,请求法院判令赠与房产一方办理过户手续。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三种夫妻财产约定的模式,即分别所有、共同共有和部分共同共有,并不包括将一方所有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情形。将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
离婚了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办独生子女证的条件包括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父母主动申请等,并不包括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
和老婆离婚了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男方要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即使已经和老婆离婚了,男方也有办理的权利,离婚与是否能办独生子女证并无直接联系。在国家提倡计划生育期间(即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依法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老婆离婚了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离婚时可能因为争夺抚养费、尽快离婚等原因,部分人可能会放弃要抚养费。放弃抚养费后因为经济或者其他原因想要重新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这种能实现吗?离婚放弃抚养费过后还能要吗?答案是:可以,但建议最好不要约定放弃抚养费。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