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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院再审诉讼暂行规定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广东省法院再审诉讼暂行规定》已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法院要根据该规定的要求,按照立审分立的原则做好分工。立案庭负责对申请再审是否符合再审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通知驳回;符合条件的,作出再审裁定,移交审监庭审理。审监庭要按照严格改判的原则,对确有错误必须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已于2012年7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7月17日 法释〔2012〕1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 (2012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1次会议通过) 为确定铁路运输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后的案件管辖范围,根据《中
不服司法鉴定结论提起诉讼不具可诉性被法院裁定驳回人民法院报讯(记者王鑫通讯员冯雪)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经研究讨论,将所辖金牛区法院审结的一起对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所作鉴定不服而起诉该鉴定结论无效案确定为示范性案例。该案金牛法院一审认为此诉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当地一投资公司与该市一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委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西安、安康两市行政案件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的司法改革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由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西安、安康两市辖区内的行政案件,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原由西安市各基层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内容是什么2012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1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2〕10号为确定铁路运输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后的案件管辖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第一条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下列刑事公诉案件,由犯罪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0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2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根据2021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
如果是因为证据不足导致需要再审的情况下,推翻判决的几率比较大,其他情形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没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又没有新证据推翻原审认定的事实,推翻原判的几率较小
铁路运输法院的级别有基层的也有中级的,没有高级铁路法院,具体级别看城市的大小而定。铁路运输法院主要受理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
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可以向二审法院申诉,若当事人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可以请求检察院抗诉,要求再审,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二审上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上诉状正本及副本,上诉状内容应包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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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书可以交给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交给原审人民法院,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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