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防范企业涉密资料以及涉密数据外泄,经过公司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规范相关关键信息、账户的管理。
公司根据现在公司的管理需求,统一收回所有公司信息管理账号,集中管理,专人保管。
各个部门如要使用可填写账户使用申请单。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用户账号管理,规范用户账号的使用,提高信息系统使用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系统账号是指应用层面及系统层面(平台、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信息管理系统、防火墙及其它网络设备)的用户账号。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账号管理包括:
1、应用层面用户账号的申请、审批、分配、删除/禁用等的管理
2、系统层面用户账号的申请、审批、分配、删除/禁用等的管理
3、用户账号密码的管理。
第四条 系统拥有部门负责建立《岗位权限对照表》( 一),制定工作岗位与系统权限的对应关系和互斥原则,对具体岗位做出具体的权限管理规定。
第五条 信息管理中心根据系统拥有部门提交的《岗位权限对照表》增加系统岗位权限控制。
第六条 用户账号申请、审批及设置由不同人员负责。
第七条 各信息系统需设置超级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监督员和普通用户。
超级管理员、系统管理员与系统管理监督员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并不能是系统操作用户。
1、超级管理员:负责按照领导审定的《信息系统权限申请表》( 二)进入系统管理员的授权管理。
2、系统管理员:负责按照领导审定的授权进行录入,并对系统运行状况以及系统用户数据录入进行管理。
系统管理员应对录入的授权和系统运行状态建立台帐,定期向系统管理监督备案。
3、系统管理监督员:负责对录入的数据和授权进行监督,并建立用户权限台帐,定期对系统管理员录入的授权和系统运行状态以及用户录入数据进行监督检查。
4、普通用户:负责对系统进行业务层面的操作。
第八条 信息管理中心将定期抽取系统岗位和用户清单进行检查,发现可疑授权、可疑使用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通报修正,并将检查结果记入信息化年度考核中。
第二章 普通账号管理
第九条 申请人使用统一规范的《信息系统权限申请表》( 二)提出用户账号创建、修改、禁用、启用等申请。
第十条 账号申请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及系统拥有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权限对照表》审核申请人所申请的权限是否与其岗位一致,确保权限分配的合理性、必要性和符合职责分工的要求。
第十一条 在受理申请时,权限管理人员根据申请配置权限,在系统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给用户分配独有的用户账号或禁用用户账号权限,以使用户对其行为负责。
一旦分配好账号,用户不得使用他人账号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账号。
第十二条 新员工入职或员工岗位发生变化时,应主动申请所需系统的账号及权限。
第十三条 人员离职的情况下,该员工的账户应当被及时的禁用。
离职人员的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
员工所属部门以书面方式通知系统管理部门,由系统管理部门实施用户帐户及权限的回收操作。
第十四条 账号管理人员建立各种账号的文档记录,记录用户账号的相关信息,并在账号变动时同时更新此记录。
第三章 特权账号和超级用户账号管理
第十五条 特权账号指在系统中有专用权限的账号,如备份账号、权限管理账号、系统维护账号等。
超级用户账号指系统中最高权限账号,如administrator(或admin)、 等管理员账号。
第十六条 只有经授权的用户才可使用特权账号和超级用户账号,严禁共享账号。
第十七条 信息系统管理部门每季度查看系统日志,监督特权账号和超级用户账号使用情况,并填写《系统日志审阅表》( 三)。
第十八条 尽量避免特权账号和超级用户账号的临时使用,确需使用时必须履行正规的申请及审批流程,并保留相应的文档。
第十九条 临时使用超级用户账号必须有监督人员在场记录其工作内容。
第二十条 超级用户帐户必须由信息管理中心管理(如没有超级管理员,信息管理中心必须掌握系统管理员权限)。
系统管理员和系统管理监督员可通过信息管理中心与系统拥有部门协商管理(如系统管理员由系统拥有部门管理,《信息系统权限申请表》必须以邮件方式电子文档交予信息管理中心备案便于监督审核)。
第二十一条 信息化各系统交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必须由信息管理中心和系统拥有部门共同督促系统开发方删除临时测试帐户。
第四章 用户账号及权限审阅
第二十二条 系统拥有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对系统应用层面账号及权限进行审阅,并填写《信息系统权限清理清单》( 四)。
第二十三条 信息管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对系统层面账号及权限进行审阅,并填写《信息系统权限清理清单》。
第二十四条 员工离职后,账号管理人员及时禁用或删除离职人员所使用的账号。
如果离职人员是系统管理员,则及时更改特权账号或超级用户口令。
第五章 用户账号口令管理
第二十五条 用户账号口令发放要严格保密,用户必须及时更改初始口令。
第二十六条 用户账号口令最小长度为6位(系统超级用户、管理员和监督员口令最小长度为8位),并具有一定复杂度。
第二十七条 用户账号口令必须严格保密,并定期进行更改,密码更新周期不得超过90天。
第二十八条 严禁共享个人用户账号口令。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与公司相关标准、规范相冲突时,应按照公司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信息管理中心归口管理的所有系统。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信息管理中心起草并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_县卫生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信息保密管理,确保网络信息交流中国家秘密和机关工作秘密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局机关使用的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对有关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
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业务系统实行专网专用、物理隔离,严禁内外网计算机混用,内外网计算机变更前必须进行硬盘全面格式化处理。装有重要软件和存有重要数据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计算机操作系统和网络的安装配置由网络信息统计科负责,杜绝非指定的人员违规操作,业务经办计算机实行专人、专机、专用,所有IP地址、MAC地址、使用人必须一一对应,责任到人。
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管理,保障公司信息安全,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汇编整理,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所有涉及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简称信息安全人员),适用本制度。第二章录用与入职第三条信息安全人员招聘、录用一般流程参考《人才引进与任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对拟录用信息安全人员应进行详细的背景调查,对其经历背景确认无误后才可办理录用手续。第五条信息安全人员在签
为确保在信息化建设中的档案信息安全,经局领导班子研究,特制订如下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控制不应公开的档案信息。 二、保存档案数据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确需联接时,必须通过安全保密审查。 三、加强对档案信息网络传输的管理,确保网络和使用过程的信息安全。 四、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工作,并设置计算机操作系统用户口令。 五、计算机系统必须安装防病毒卡或反病毒软
医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医保联网计算机应用能够正常、高效、安全地运行,实现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网絡安全和应用安全的目标,特制定医保联网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人员管理(1)应定期对系统所有工作人员从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表現等方面进行考核,尽可能保证这部分人员安全可靠。对不适合接触信息系统的人员要适时调离。(2)所有工作人员除进行业务培训外,还必须进行相应的计算机安全课程培训,才能进入系统
一、动火等级的划分: 1.一级动火: 禁烟区域内,油灌、油箱、油槽车和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在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也属于一级动火。 2. 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
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对此,《劳动法》 第五十三条做了明确的规定。 ――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 ――职业健康方面的设施; ――生产辅助性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要经过行业主管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 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2022年八大危险作业安全制度汇编好好做安全,有人一定因你而安全相关部门项目名称相关单位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八大作业是指: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集团对八大作业实行许可制度,并严格遵守各大作业的安全规范。一:吊装作业安全规范1目的本规范规定了集团各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
一、电动吊篮强制性条文 1、电动吊篮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安全人员在场监护,电动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吊篮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3、使用前要对行程、限位、急停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4、吊篮安装完毕后,应经上海市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发放准用证方可使用。 5、操作人佩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__〕9号)和吉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切实维护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加强法治和师德师风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全体教职员工行为操守,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杜绝校园性侵案(事)件发生。二、工作举措1.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各单位要将
为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试验线项目使用的液化气及液化气罐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液化气罐属于压力容器,内装的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只能做为食堂生活用。 不得用作工程,替代乙炔使用。 2. 项目部食堂及外协队伍用液化气罐防火安全工作统一由项目部安质部管理,对防火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 液化气罐应供应商应有合格的资质,并应提供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道
一、 操作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术和防火规定,做到安全操作,防止漏油、溅油。 二、加油场地、储油罐、箱场地内严禁烟火,并设立醒目的警示牌。 严禁车辆停留。 三、严禁在加油场地、储油罐、箱场地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火花的作业。 四、雷击时应停止加油或卸油作业。 五、油槽车卸油时应 发动机,同时停止抽油作业,做好安全警戒,并设专人监护。 六、卸油前核准油罐存油量,以防卸油时冒顶泡油,并记录好油量流量计的底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有关消防要求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符合GB50016-2006中4.2的要求。站内的汽油、柴油等基本属于罐装(散装)露天埋地设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要求略。主要应注意与周边环境的安全间距及相互影响等客观因素。注意易燃易爆容器的检查检修,防止易燃易爆场所的易燃液体的泄漏、爆炸极限的形成等。油品的的管理如接卸、量油、加油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为违反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4、烹调
气瓶使用.运输和储存安全管理制度撰写人:部H:1.使用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1)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后,方可使用。(2)禁止敲击,不得猛烈碰撞、滚抛。(3)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应用洁净的温水解冻。(4)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氧气瓶、可燃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5)使用气瓶时,乙烘瓶与氧气瓶的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并通风良好。(6)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7)夏季要防日光曝晒
1 目的 为加强皮带机安全管理,避免各种伤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股份公司所有皮带机相关岗位。 3. 管理规定3.1 操作皮带机前,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三禁”:禁止戴手套、禁止系围巾、禁止敞开衣袖,严格执行“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 3. 2 皮带机应设置专门巡检通道,通道与皮带用护栏进行分离、隔开,巡检通道必须时刻保证畅通,通道上禁止堆放杂物或存在孔洞
1、医疗质量是科室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科室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科室的各项工作。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对全科的医疗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检查。2、科室要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科室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科主任为组长,副主任、护士长及血透室护理小组长为副组长,科室其他成员为管理组成员。3、各级责任人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一、目的 对本公司紧急特殊需要的生产任务,不适用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险作业。 必须采取特殊审批和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责任 1、企业安委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2、有危险作业部门或个人必须履行本制度; 三、危险作业范围: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