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案件有哪些情形应当重新进行鉴定
1、行政案件要重新进行鉴定的情形如下:
(1)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2)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4)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5)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7)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八条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主要种类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
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
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5、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6、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
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行政案件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包括: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一、行政案件具有哪些情形应当予以结案1、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1)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2)按照本规定第十章的规定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并已履行的;(3)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4)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5)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
一、行政案件有哪些情形退还财物或者解除证据保全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不涉及财物退还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解除证据保全:(1)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的;(2)被采取证据保全的场所、设施、物品、财产与违法行为无关的;(3)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4)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期限已经届满的;(5)其他不再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2、法律依据:《
一、经过调查行政案件有哪些情形可终止调查1、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1)没有违法事实的;(2)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3)违法嫌疑人死亡的;(4)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二、行政处罚证据规则是什么1、在举证规则中,一般规则概括起来就是谁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等。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行政决定撤销指有权主体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存在一定瑕疵的行政行为作出撤销决定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可撤销之行政行为,除因当事人提起撤销之诉而法院撤销外,只能由原作出机关依职权或其上级机关依监督权予以撤销”。“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要想否认其效力,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愿或诉讼。违法行政行为,于法定救济期间经过后,作出机关或其上级机关虽可撤销,但须在知道有撤销原因时起一定期限内作出”。我国《行
公安机关可当场处罚的行政案件有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现场处罚的行政案件包括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交通违法案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出入境案件等。《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违法事实确凿,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一)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二)
一、有哪些情形应当认定和解协议无效1、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等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方法强迫、引诱被害人和解,或者在协议履行完毕之后威胁、报复被害人的,应当认定和解协议无效。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零四条二、刑事和解的基本程序人民调解员将参加刑事和解的各方召集在一起,向他们宣布刑事和解程序正式开始。人民调解员首先说明本次刑事和解要进行的程序以及和解要达到的目的,一般主要
一、行政处罚有哪些情形要举行听证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可以申请举行听证的处罚包括:(1)较大数额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2、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作用是什么1、有利于从制度
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有什么情形1、行政处罚中,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包括:(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3)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4)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6)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2、法律依据:《中
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再审案件按哪些情形进行1、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再审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进行:(1)因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先由再审申请人陈述再审请求及理由,后由被申请人答辩、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2)因抗诉再审的,先由抗诉机关宣读抗诉书,再由申请抗诉的当事人陈述,后由被申请人答辩、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3)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有申诉人的,先由申诉人陈述再审请求及理由,后由被申诉人答辩、其
企业破产案件后发现有哪些情形应裁定驳回破产申请(1)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案件受理条件;(2)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3)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4)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
在刑事案件中有哪些情形会判处罚金可判处罚金的情形: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1、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没收财产刑的注意事项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人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收归国家所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以下这些情形之一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法律咨询解答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1款规定了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五类情形:一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所谓滥用职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滥用手中的职权或者超越自己的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所谓玩忽职守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地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在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中,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存在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2、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⒈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⒉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⒋行政单位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1、个人独资企业出现下列情形是可以解散的: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题记:就近期接触的一起强制猥亵、侮辱案件,在法律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对强制猥亵案件的不起诉情形做了一个总结。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就一些公开的不起诉决定书看,强制猥亵案件并非一律提起公诉。那么,具有何种情形的案件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呢?我们可以通过分析一些不起诉决定书寻找答案。案例一: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硚检公诉刑不诉〔20
国家行政机关有哪些国家行政机关主要有: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直属机构、各级地方行政机关。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国家行政机关有哪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九十条 国务
我国的行政机关有哪些部门我国的行政机关主要包括以下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我国的行政机关有哪些部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一百零五条 地方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