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有朋友咨询被拘留了会不会留下案底?对今后的工作会不会有影响?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弄清楚拘留分哪些情形,案底又是指什么。
一、什么是拘留
我们通常所说的拘留其实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其中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措施。 而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
二、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哪些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2、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3、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属于一种诉讼行为,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4、羁押期限不同。
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
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
三、刑事拘留或行政拘留会留下“案底”吗?
大家所说的“案底”是一种通俗的说法,一般指某人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司法机关通常用犯罪记录一词来表述,也就是一个人因其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记录。
也就是说,刑事拘留后被刑事处罚的才会有案底,如果是无罪释放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单纯的刑事拘留并不会留案底,但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法院判决生效后会有案底。
如果被行政拘留过,这是行政处罚,属于违法范畴,在公安机关一般会有记录,能够查询,但这不是案底。
四、有“案底”会影响找工作吗?
行政拘留的相关记录的信息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因此,就算有行政拘留案底,对今后生活,不会有啥影响。但是,有刑事犯罪“案底”的人,即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的人,在法律上严格规定不能做法官、人民陪审员、公务员律师等工作,会对本人未来的择业造成较大的影响。
除此之外,如果有刑事案底,会对直系子女今后的政审造成影响,影响到子女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审。
希望大家都能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不要留下案底,影响自己和子女的未来。
经常会有朋友咨询被拘留了会不会留下案底?对今后的工作会不会有影响?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弄清楚拘留分哪些情形,案底又是指什么。一、什么是拘留我们通常所说的拘留其实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其中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措施。 而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二、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哪些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
国有企业与国资企业区别:国有企业一般是指国家资本独资和控股的企业。国有企业之前的称谓是国营企业。随着改革深化,国有企业的称谓将变更为国资企业。目前的标准叫法是国家出资企业,包含了独资、控股及参股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不以国家资本是否控为要件,只要企业的出资者中有国家资本或国家法人资本,都叫做国家出资企业。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
合同公证与不公证的区别有:公证可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确系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公证可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保证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
行政处罚不留案底,一般不影响政审,也就是说没有什么影响。拘留有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刑事拘留不是处罚,它是办理刑事案件时,暂时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利于案件办理和防止嫌犯继续危害社会,这个期限1~37天不等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和逃逸的含义是一致的,属于同一个概念,应当依法承担处罚责任。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
相信我们都听说过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二者是不一样的,有时候是会留案底的,案底是一个人的犯法或犯罪的记录,有没有案底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很多工作是不要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者,其实很多人想问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什么时候会有案底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一、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1、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主要在性质、法律依据、适用对象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哪些区别第一,针对的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而刑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就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第二,作出处罚所适用的依据不同。行政处罚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而刑罚的适用依据只能是《刑法》,以及
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从形式上看都是对公民的羁押,实际上,这三种拘留的性质是根本不同的。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为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保证侦查、起诉、审判顺利进行的一种临时剥夺人犯人身自由的措施,这种措施不具有任何处罚的性质。 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适用的一种行政处罚。 司法拘留:是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过程中对妨害诉讼进行的人采取的一种排除妨害的措施,这种措施既是诉讼强制措施
1、当然是刑事拘留严重。2、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涉嫌犯罪,接下来是面临逮捕、判刑、坐牢。3、行政拘留记录一般不影响当事人今后的生活。而刑事拘留后被判处刑罚的,就会影响今后报考公员等。
1、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的共同点。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的共同点都是因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所引起的,但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此法定义务非履行不可,由此引起行政强制执行,如纳税,当事人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必须强迫当事人履行;另一种情况是,此义务已不可能再履行,故只能给予行政处罚,使其记取教训,以后必须履行义务。如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事后只能予以罚款,使其以后遵守交通规则,不可能强制执行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行政拘留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
第一,实质不同。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其法律效果是不同的。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第二,对象不同。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
刑事谅解与刑事和解的量刑优惠幅度: 1、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4、对于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賠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
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 (一)、关于调解: 1、民事诉讼中:(1)调解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均可以进行调解;(2)对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 2、刑事诉讼中:(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2)对《》第170条前两项规定的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3)对公诉案件和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二)、中级人民法院
1、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是一种最终的处理结果,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既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也不是制裁,适用过程中只要达到行政目的,行政强制措施即可解除。 2、目的不同。 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使行为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教育其遵守法律。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
不是一回事的.那么不负刑事责任与无罪有哪些区别,免除刑事处罚是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其有法定免除处罚情节,仅对其宣布为有罪而但免除其刑罚.不负刑事不责任是可以不经法院审理而在侦察或审查起诉时作出的决定,或经审判认为证明无罪或证据不足不能定有罪时作出无罪判决.前者是有罪的,后者是无罪的.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指行政主体针对负有履行行政法上的财产义务而拒不履行的,依法所采取的强制手段。直接强制执行包含:划拨、收缴、拍卖。间接强制执行包含:代履行(他人代履行,义务人承担费用)、执行罚(收取强制金促使义务人履行,如滞纳金)。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两者也都通过一定的强制性措施表现出来,但二者仍有着明显的区别: 1.目的不同。行政强
刑事案件为什么注重“黄金37天”,请律师和不请律师有哪些区别。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可达30天,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限是7天,因此,刑事拘留的30天加上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就是刑辩“黄金37天”。很多家属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聘请辩护律师没有必要,律师也起不到什么作用,只是被动等待侦查机关的消息。但实践证明,家属的认识是有误的,如果刑事
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的区别有: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相对较少,分为房屋置换和现金补偿两种补偿方式,较为常见的置换比例是旧新1:1.5,现金补偿相对低于市价;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相对较多,包括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补偿和部分房屋产权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