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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的房子然后卖掉又买了一套新的住房,现在要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问题描述

结婚前买的房子然后卖掉又买了一套新的住房,现在要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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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买的住房该如何分割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根据结婚前的房屋性质进行区分。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结婚前一方个人的婚前房产。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出售,所得的房屋出售款为仍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举例来讲,就是男方婚前的房屋,婚后出售了200万,那么这个200万的房屋出售款,仍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在此种情况下,需要以新购买的房屋价格予以区分:

(一)男方正好花了200万购买新的房屋,该房屋也只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转化,房屋仍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二)如果婚后房屋购买价只有150万,且房屋只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那么房屋和剩余50万售房款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的。

(三)如果婚后房屋价值500万元,男方将售房款200万全部投入进去买房,并使用婚后共同财产300万,即使只登记在男方一个人的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男方婚前财产的出资,可以在离婚时主张析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男方出卖婚前房屋后,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第三种情况,如果婚前购买房屋时夫妻都有出资,那么婚后卖出再购买新的房屋,不影响该房屋的性质,离婚时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

第四种情况,如果男方婚前的房屋,夫妻婚后还贷,之后再进行出卖,那么离婚时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是需要对女方进行补偿额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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