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依照《通知》规定,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按如下原则处理: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闲置土地草案
出台为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部起草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2011年12月21日,修订草案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内容修订草案规定,构成闲置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下达《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督促土地使用者及时纠正。
土地使用者在接到《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后,应当在3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共同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可以选择下列方式:延长动工开发建设期限,改变土地用途,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土地。
修订草案还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协商未能就处置方式达成一致的,土地闲置满1年的,经批准后可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经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可以依据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对耕作条件未被破坏且近期无法安排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单位组织恢复耕种。
例外
修订草案规定,六种情形可“闲置”:
1、因政府调整城乡规划,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按国有建设用地有偿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约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的;
2、因政府未按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期限、条件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建设条件的;
3、因政府供应土地存在权利不清,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动工开发建设的;
4、因国家政策要求,需对约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致使土地使用者动工开发延迟的;
5、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停止动工的,但因土地使用者违法行为导致的除外;
6、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其他行为,致使土地使用者动工开发延迟的。
此外,修订草案规定,因不可抗力、司法查封、诉讼、仲裁或者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原因导致无法按原来约定、规定的期限动工开发建设的,也可“闲置”。
是需要注意的是闲置土地的使用权变更需要经过一些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需要有关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一、破产清算出租的房屋如何处理企业破产清算受理后,对于出租的房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将出租的房屋拍卖、变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
您好,关于在企业破产清算中的税收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实际操作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1)将税收滞纳金、罚款作普通破产债权处理;(2)将税收滞纳金、罚款单独申报、审查和确认,或者与所欠附加和基金合并申报、审查和确认。 2.税收债权的申报、审查和确认。对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税收债权。实践中可采取例外原则,即允许税收债权申报部门检查破产企业会计账务,列出欠税清单。尔后由管理人委派对税收有专长的人员对清单
法律分析按如下程序清算解散国企:1、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同时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企业财产情况说明书等相关材料;2、法院立案受理后,发布公告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3、法院可依法直接审查企业是否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作出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
你要先去问问你能不能享有农村的房子再说
破产重整被驳回,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或重新提出申请。根据《破产法》第12条的规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人因相关证据不足被裁定不受理的,可以在补足证据后重新提出破产申请。《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第6条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法律分析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不同之处:1、申请条件不同。强制清算的前提是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破产清算的前提是公司资不抵债;2、清算组织不同。强制清算由法院指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进行;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相同之处:其目的都是为了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企业破产清算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式(1)拍卖转让。这主要是指通过有关部门在社会上公开竞争,有偿转让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人民法院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法定机构对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其
土地被征收后没有使用的处理如下:闲置一年且可以耕种收获的应当恢复耕种,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闲置费,闲置二年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分析我国农村的土地一般归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管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
法律分析农村父母死后土地归集体所有,但是如果老人是土地的承包责任人,其亲属是联合承包人,父母死后应当地转交由联合承包人所有,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
房地产商未交房破产应该如何处理可以申报债权,作为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房款并要求开发商赔偿你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买房问答问:房企破产有效吗答:在期房销售中,如果刚交完首付,但并未办理按揭贷款,此时开发商破产,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仍旧是有效的。因开发商破产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开发商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应退还首付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问:开发商破产业主有权要求退
一、双方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自愿,即双方愿意进行商谈,并达成一致协议。任何一方,无论是单位、个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得非法干预。(2)合法,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二、行政调解,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申请人民政府国
法律分析一般发生土地纠纷20年后过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
法律分析具有土地使用证但未到当地建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建房算违建。土地使用证只能赋予土地的使用权利,建房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批。在有土地使用证的基础上,修建的房屋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批,符合法定程序,即不属于违建。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
法律分析计算土地流转费如下: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土地大概在每亩800-1000元,以种植经济作物为主的土地价格会稍高一些。土地流转费的标准一般由当事双方共同协商来决定,各地区土地流转费标准的差异很大,具体也可参考当地关于土地流转费的相关政策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
法律分析土地复垦费应该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出,依法进行整治,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法律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第十九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对在生产建设活动中损毁的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负责复垦外,还应当向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损失补偿费。损失补偿费由土地复垦义务人与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造成的
某温州铸造厂与某区主管部门之间的诉讼,当然这里还包括了市主管部门,还有某机械厂等等诉讼参与人。大概情况是涉案的土地面积有400多平方米,原来是属于某村委会所有的集体土地。1970年某机械厂使用该土地进行扩建,扩建后合计888平米,并安排了三个生产队的成员在该企业进行工作。1988年乡主管部门作出了关于该机械厂厂址用地的决定,将争议土地划归乡企业管理办公室使用。某铸造厂1988年成立,企业性质为股份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无力偿还的情况,债权人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进行债务的全部连带责任。《婚姻法》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可先向学校、教育局投诉,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