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年末至今年年中,上市银行披露出的劳务派遣工数量锐减3.6万人至16.64万人,降幅超过15%。
然而,原有11家银行主动披露派遣工数量,目前已锐减至8家,降幅超过了20% 本报记者 张 歆
无论收视率多么火爆的电视剧,片中人物的命运都不取决于自身,而只能取决于导演和编剧。同样,在备受关注的上市银行的职场大片中,劳务派遣工的前途也很难由自己决定,而是在法律与利益的博弈中寻找答案。
从2012年年末至今年年中,上市银行披露出的劳务派遣工数量锐减3.6万人至16.64万人,降幅超过15%。然而,数字变化的背后,原有的11家主动披露派遣工数量的银行也锐减至8家,降幅超过了20%。
此外,“现在部分银行的派遣工已经转成为外包工”,一位曾在某上市银行人力资源岗位从业多年的管理人员承认,不过该人士强调,“该行已经实现了同工同酬,银行最看重的其实是用工形式的灵活”;
而在法律界资深人士眼中,“外包工的法律保障还远不如劳务派遣工”。
上市银行派遣制员工至少达16.64万人
在16家上市银行中,仅8家银行主动在半年报披露了其劳务派遣制员工的数量,而去年年底主动披露这一指标的银行曾达到11家。
半年报显示,8家银行中,四大行的派遣制员工数量相对较多,其中中国银行的劳务派遣制员工数量最多。
截至6月底,中国银行共有员工29.86万人,中国内地机构员工27.64万人,其中,中国内地商业银行机构员工27.17万人(含劳务派遣用工56378人),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其他国家机构员工22203人。
农业银行的派遣制用工人数仅次于中国银行。截至2013年6月末,农业银行在职员工总数45.75万人(另有劳务派遣用工39071人),较上年末减少3616人。
此外,工商银行截至6月末共有职工42.4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840人,其中境内主要控股公司员工4263人,境外机构当地雇员9576人,另有劳务派遣用工27729人,其中境内主要控股公司54人。
而建设银行的派遣制员工在四大行中相对最少。截至2013年6月末,该行共有员工34.49万人(另有劳务派遣用工19386人);
境外机构当地雇员498人。
与2012年年末四大行的派遣制用工人数(中国银行5.96万人、农业银行4.07万人、工商银行2.95万人、建设银行2.14万人)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截至上半年末,四大行的派遣制用工人数合计14.26万人,较去年年底的15.12万人减少了8600人。
另据本报记者测算,四大行2012年年末的派遣制员工已经较2011年末期减少逾两万人。
除了四大行以外,另有三家股份制银行和一家城商行披露了派遣制员工的数量。
截至2013年6月30日,招商银行(600036,股吧)共有在职人员61,327人(含派遣人员13,057人);
平安银行(000001,股吧)截至报告期末有25754名正式员工,其中业务人员16454人,财务及运营6236人,管理及操作人员1936人,行政后勤及其他人员1128人,此外还有7097名派遣制员工。
光大银行(601818,股吧)今年中期在职员工总数33509人,比上年末增加1541人,总行6111人,其中包括信用卡中心派遣制人员2737人、95595客服人员1421人;
南京银行(601009,股吧)截至报告期末的总人数为5034人。其中,在职员工为3999人,公司内退人员96人,派遣人员195人,外包人员744人。
截至报告期末,南京银行子公司昆山鹿城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总人数121人。其中,在职员工为60人,派遣人员61人;
宜兴阳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总人数63人。其中,在职员工为47人,派遣人员16人。
其余的8家上市银行(1家国有大行、5家股份制银行、2家城商行)并未在中报明确披露派遣制用工的人数,但其实际的合计规模也不可小觑。
股份制银行用工比例面临超标
今年7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将劳务派遣用工范围严格限定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范围内,并对同工同酬作出了规定。
紧接着,8月7日,人社部就《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祭出“杀手锏”,将辅助性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限制在10%。
如果最终征求意见稿不做重大调整,10%的限制将难倒多家上市银行。
事实上,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将“一般”改为“只能”在“三性”岗位上实施,并对“三性”岗位作了进一步界定。
临时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职工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在该工作岗位上无法工作的一定时期内,可以由被派遣劳动者替代工作。
对比上述8家银行的中报数据可以发现,仅正式员工基数巨大的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符合10%的用工比例,而中国银行内地商业银行机构的派遣制用工比例则高达20.75%。
股份制银行方面,派遣制员工的用工比例更是全面超标:招商银行的用工比例为21.29%,平安银行的用工比例为21.6%,光大银行的用工比例为12.41%。
此外,去年年报显示,兴业银行(601166,股吧)截至去年年末的派遣员工约1.41万人,员工总数约4.26万人,占比高达33.2%(今年中报兴业银行未披露相关数据);
此外,华夏银行(600015,股吧)和中信银行(601998,股吧)截至去年年底的派遣制用工的占比也都超过了20%。
如果要达标10%,那么股份制银行可能大大增加成本压力。“我们派遣工与同样年头的正式工的基本工资差不多,但是福利却相差较大,包括公积金缴存和年终奖等区别比较大”,一位上市银行的一线员工(派遣制)告诉本报记者。
事实上,银行业目前人均薪酬(股份制银行人均30万元-40万元,国有大行人均20万元左右)高于绝大多数实体行业是不争的事实,用工比例的受限以及同工同酬的要求无疑对银行的成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部分银行启动“身份转换”
对于很多派遣制员工来说,转编制是其最大的愿望。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派遣制员工转编制还是有可能的,但过去难度很大。
一般来说,除非业务能力特别强,让用人单位觉得不可或缺;或者就是有些“背景关系”。当然,用人单位如果急需人才或者新设分支机构时也可能会主动放松门槛,但这也需要一定的运气,总的来说是小概率事件。
不过,如今在法律明确了同工同酬的背景下,银行的态度也出现了松动,对于比较优秀的劳务派遣员工给予转正的可能,只不过各行对于优秀的定义则不尽相同。
一位股份制银行下属的村镇银行的招聘负责人在本报记者暗访时表示,能够影响招聘人员的编制性质的主要是客户资源和拉存款的数量。
“能够拉来3000万元存款就可以成为派遣制员工,能够拉来5000万元则可以升为正式编制”。但是,一位曾在劳动监察部门工作过的资深律师告诉记者,“一旦劳务派遣员工和银行对转编制标准的理解产生分歧,招聘人员的口头承诺很难被采信为证据”。
他进一步指出,银行一般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通常不会与劳务派遣员工签订三方协议,或者即使签订协议,也不会轻易约定如何“转正”。
也就是说,劳动者很难事先约定在什么样的工作绩效下可以转成银行的合同制员工,转编制与否完全要看银行的态度,劳动者并没有主动权。
一家国有大行则更为看重金融理财师的资质,该行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该国有大行规定,在本行干满三年的派遣制员工才有资格申请转正,具体条件还包括:A、三年内考核合格,有一年被一级分行评为良好;
B、获得总行认可的资格证书CFP、AFP、或ACCA注会资格证书;C一级分行直属机构劳动模范,综合业务技能比赛前六名,先进工作者等等。
ABC满足一个都可以,而转正的比例大致是每年15%。
而本报记者长期“潜伏”的另一家国有大行的派遣制员工QQ群中,转正几乎成为近期唯一的话题。该国有大行要求各级分行对同工的劳务派遣员工进行考核,淘汰10%,剩余90%分批转为正式合同制,不过有幸获得转变身份机会的目前还仅限于业务岗的同工派遣人员。
而且,本科学历证书和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是转正必不可少的“敲门砖”。据悉,该行每年进行一次转正审核,需要经过笔试、面试、公式、体检、签约等数个环节,预计2016年前绝大多数派遣制员工可以完成身份转换。
相对而言,上述银行的派遣制员工还是幸运的,可以看到明确的目标并努力迈进,但是另有一些银行的派遣制员工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现在部分银行的派遣工已经转成为外包工”,一位曾在某上市银行人力资源岗位从业多年的管理人员承认,不过该人士强调,“该行已经实现了同工同酬,银行最看重的其实是用工形式的灵活”。
另一家银行的劳务派遣制员工则告诉本报记者,所谓的转正仅仅是个别“关系户”的盛宴,而该行已经有合同到期的派遣制员工被转制成为外包工。
南京银行的业绩报告也显示,截至2011年年底,该行有派遣人员251名、外包人员294名;截至去年年底,该行派遣人员237名、外包人员651名;
而今年中期该行派遣人员195名,外包人员744名。此外,某国有大行的浙江某地支行今年上半年也公开招聘外包工,岗位分别为业务后台和电工等。
在法律界资深人士眼中,“外包工的法律保障还远不如劳务派遣工”。派遣制员工的“同工同酬”现在受到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虽然有关各方对于福利、奖金是否应该纳入“同工同酬”有所争议,但毕竟仅仅是在细节方面;
而外包工的待遇则没有了基准线,很可能远低于正式员工以及派遣制员工。据记者了解,目前外包工的岗位大多集中在大堂经理、保安、现金清收、电话客服、信用卡销售等岗位。
“与派遣制相比,外包工与银行的法律关系可以说已经基本被隔离,外包公司以独立法人的身份与银行展开业务合作(即整体承包业务模块,再招聘人员从业),劳动者仅与外包公司发生劳动关系”,上述资深法律界人士表示,“银行已然把自己界定为了外包公司和外包工所服务的客户,而并非雇主”。
与此同时,不少劳务派遣公司开始转向劳务外包市场。“公司以前劳务派遣业务大致占到70%,目前正在缩减这块业务,”有劳务派遣公司人士表示,由于新劳动合同法限制了未来劳务派遣业务的利润空间,于是中介公司纷纷进军外包领域,以前的外包业务主要集中于专业性比较强的岗位,照现状看来,外包业务已经开始覆盖普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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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某国有大行不久前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分行对同工的劳务派遣员工进行考核,淘汰10%,剩余90%转为正式合同制,不过有幸获得转变身份机会的目前还仅限于业务岗的同工派遣人员编者按:银行高薪名头在外,然而其中辛酸只有当事人清楚。"被平均"成了一个流行语,银行也不能免俗,人均几十万的年薪并不属于大批的"派遣工"。新《劳动合同法》要求同工同酬,正是为了消除这种不平等。但平等不等于均等,同工同酬不是吃
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民间调解机构与公司调解,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一审结果不服还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比全日制用工形式,可节约许多成本。因此,许多劳动派遣公司希望与员工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法》对于是否能够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尚未作出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工转正年限试用期满6个月后,劳务派遣员工可以转正。一般情况下,双方签订的是3年合同,试用期是6个月;如果签的2年合同试用期是1到3个月。试用期满,且符合用人单位的用工标准的,则可以转正。劳务派遣工转正年限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
你好,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保也是要办理缴纳的。只是不同的用工单位具体运作标准不同:有的是按照平均标准,有的是按照最低标准。
法律中对劳务派遣工转正为单位正式工没有明确的时间概念,具体需视实际情况而定。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时,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且符合单位用工标准的,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转正,双方建立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职工的退休年龄跟普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是没有区别的,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
派遣工和合同工都好。派遣工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一定服务费用,合同工与其签订合同的企业之间有合同的权益和义务。
劳务派遣工能转正,但是至于是否能转正,要看用工单位愿不愿意让劳务派遣工成为他们公司的正式员工。跟是否是劳务派遣工没有任何关系。一般都是从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
一、单位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有啥区别 单位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有的区别如下: 1.福利:劳动派遣工有退休金和最低工资,临时工是没有的; 2.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是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临时工是企业请来顶替的人; 3.工资发放单位:劳务派遣的员工工资由用人单位发给劳务派遣公司,然后再由劳务派遣公司发给员工,临时工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企业发。 二、劳务派遣工伤保险费用由谁缴纳 劳务派遣
如果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一般不需要解聘,如果双方决定不续签的,劳动合同会自动终止。除此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其他。
一、劳务派遣工是否可以转正 劳务派遣工在通过试用期的考验后一般就可以转正,劳务派遣单位是其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要遵守以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其他。 二、劳务派遣工是否可以转正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
关于被银行起诉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当事人拖欠银行贷款的,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偿还贷款的民事责任,并要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被向法院起诉的,还要承担法院诉讼费用,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所以应该尽量和银行协商还款。并且,如果是属于信用卡欠款,则根据规定,如果欠款超过一万元,经发卡行多次催讨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果发卡行报案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
机关单位劳务派遣工可以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或者事业单位考试转正。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工存在的弊端包括劳动者同工但不同酬,很容易受到剥削,劳务派遣员工的安全健康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同时无法享受单位的福利,对于劳务派遣员工的职业生涯也很难发展。 一、劳务派遣工有什么弊端 劳务派遣工的弊端: 1.同工不同酬,劳动者易受盘剥。 2.派遣员工的安全健康得不到保障。 3.派遣员工的职业生涯无发展。 4.用人单位的某些福利派遣员工享受不到。 5.派遣员工没有组织归属感,
法律分析:派遣工连续在派遣单位工作十五年,且快到退休年龄,劳务派遣公司是不能辞退的。 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第五项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者同时具备二者条件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裁员。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工可以转为正式工,但具体需要根据公司有多少名额确定。劳务派遣工的形式包括完全派遣;转移派遣;短期派遣;项目派遣;钟点派遣;集体派遣。 一、劳务派遣工可以转为正式工吗 劳务派遣工可以转为正式工。但是需要看公司方面有多少名额,还有具体的规定才可以,这种机会一般都是很少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劳务派遣工能转为正式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劳动
如果单位辞退员工,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以及补偿金或赔偿金数额多少,有以下几个因素:1、依法解除的,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2、违法解除,单位应根据工作年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无力偿还信用卡和贷款,如果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债务人仍不偿还的,贷款机构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能会对债务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等措施。
你好,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可以起诉现在的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