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某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017年7月14日到2020年12月31日。
2017年7月24日,员工上白班,当晚20点04分打卡下班返回公司的集体宿舍休息。
7月25日凌晨3点左右,员工在宿舍床的上铺睡眠中从床上跌落地上摔伤,医院诊断为重度头部外伤;脑疝形成;左顶骨骨折;
......
公司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18年2月5日,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员工下班后于凌晨3点左右在宿舍睡觉时不慎从床上摔下受伤,既不在工作时间也不再工作场所内,受伤也非因工作原因,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
【员工起诉】
员工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其为工伤,理由如下:
1、集体宿舍系工作场所内,只要在工作单位区域内发生的伤害,应当视为在工作场所内受伤。
2、我没有私自外出,而是在服从公司安排加班完后在集体宿舍内休息睡觉,应当视为在工作时间。
3、我的工作强度大,连续工作了12小时,导致我疲劳过度,且集体宿舍的安全设施存在隐患,上铺的围栏过低,没有安全措施保护,员工因劳动过度熟睡随时可能摔下。
4、公司安全监督不力,未尽到提醒员工注意安全和时刻巡逻检查宿舍员工睡觉的安全职责。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各方当事人对员工在凌晨睡眠中从员工集体宿舍的床上跌落到地上受伤的事实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员工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本案中,员工受伤发生在凌晨休息时间和员工宿舍中,且员工的工作性质不需要随时待命,员工受伤时显然已经不处于工作状态,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无不当。
员工的诉称理由不能成立,对其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员工的诉讼请求。
此事还没完,各位继续看下去。
【再次起诉】
被法院驳回后,员工不再坚持工伤认定,随后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计726083.91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是对于员工的排班行为,公司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过错;二是加班行为与受伤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三是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比例。
对于争议焦点一,法院认为,员工根据公司安排,从2017年7月14日开始上班起至事发前一日,上班十一天,仅休息一天,且至事发前一日已连续上班八天,有六天连续上班十小时以上,且均工作至晚上八点以后,公司对于员工的排班明显存在连续超时加班的情形,未安排其合理休息,忽视对其身体健康的保护,存在过错,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争议焦点二,法院认为,连续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以及不健康的生活作息客观上容易致人精神紧张及身体过度疲劳,从而降低在睡眠中的警醒觉度,是一般人均知晓的生活健康常识。
员工事发前有密集的加班行为存在,且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员工事发前一天连续工作12小时,且加班至晚上20时才回宿舍休息,根据当事人双方提供的现有证据,虽无法得出员工加班与其受伤之间存在必然直接因果关系,但根据员工工作时长、加班情况以及其员工当日后班后回宿舍睡觉过程中从宿舍床上铺跌落受伤这一过程的紧密度,并结合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该因果关系亦同样无法排除。
针对争议焦点三,虽然公司对员工的加班行为存在侵权行为及过错,现有证据无法认定也无法排除加班与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但员工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在上铺睡觉有摔伤风险,负有必要的谨慎注意义务,以确保自身安全。
本案中,员工在二层床上铺睡觉跌落至地上造成头部重度受伤,其自身未尽充分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是摔伤的主要原因,应当对自身的损害承担主要责任。
故根据公平合理原则,综合考量双方在本次事件中的过错责任及原因力大小,酌情确定员工、公司分别承担70%和30%的责任。
经核算,法院确认员工各项损失合计为906007.91元,判决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271802.37元(906007.91元×30%)。
案号:(2018)湘0102行初47号,(2018)湘0112民初3734号(当事人系化名)
安全员c证转单位具体流程如下:第一、确保调出单位(原工作单位)已经注销你的安全考核证书,并在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已经删除你的信息。第二、填写好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单位调动申请表后,调出单位(原工作单位)需要盖章,到调入单位(新加入单位)后也需要盖章。网上都有这种模板,下载就好。第三、准备好材料(上面已写的),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第四、到达后记得先去取号机根据办理事项取号(三类人员在1、
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被保险人只有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理赔时需提供发票原件。 如果被保险人同时再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当医疗费用超出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额, 可以先在一家保险公司理赔完后,让保险公司在理赔清单上盖个公章(分割单),再拿这 张单证及其他医疗资料的复印件,找另一家保险公司理赔。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
申请工伤对单位有什么影响申请工伤认定对单位有下列影响:1、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造成残疾的,还需要支付其他费用;2、单位每年会有工伤的名额限制,如果超过了这个限制,单位需要按规定进行调整。申请工伤对单位有什么影响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当出现有员工工伤的情况下,对于公司来说,是需要了解自己是否在购买了社保的情况下进行赔偿的,那么职工工伤申请工伤对单位有什么影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职工工伤申请工伤对单位有什么影响 职工申请工伤对单位没有影响;如果职工申请工伤后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那么职工享受的工伤赔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用人
对公司的影响基本上都是一些钱方面的问题。1、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一旦定级后, 员工会有一定期限的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在该期间内员工的原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另一方面,对于工伤五级、六级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
1、法律意见如果48小时之内死亡,视同工伤,如果抢救过来了不算工伤。如果属于本人自身的疾病,单位不承担责任,走医疗保险。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
被开除之前没有交费的年限不能计算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违纪规定,“由于违犯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但除名职工连续工龄计算时效的溯及力,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单方事故肯定不算工伤,既然是单方事故,就没有肇事者,由当事人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根据规定,上下班途中遭受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被认定成工伤。如果不是工伤,员工不能享受任何工伤待遇。
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一经双方确认,就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任何一方提出调整岗位或调整薪资,必须有相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职工因公致残的等级不同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五级、六级伤残,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外,还规定了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
报工伤对单位是有影响的。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三十日内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即使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
一个月前,我公司员工李某通过熟人关系,从医院获取了一张:“患有严重乙型肝炎,建议休息治疗三个月”的证明,而后向公司请病假。公司因不明真相,准假三个月。近日,公司发现李某悄悄与他人合伙经商后,遂明确要求李某要么去医院复查,要么复工。但被李某拒绝。鉴于公司的规章制度及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均明确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或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故请问:公司能否将泡病假的李某按此规定处理
1、法律意见如果48小时之内死亡,视同工伤,如果抢救过来了不算工伤。如果属于本人自身的疾病,单位不承担责任,走医疗保险。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
员工在公司受伤后,够不上工伤认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
强制执行是要对方有钱或者财产才可以执行的,对方都没有财产,你的钱怎么能要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工伤确认以后,单位增加相应的财产负担和人事负担首先,人事负担。工伤认定期内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其次,财产负担。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七级至十级劳动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但是你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
你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危险驾驶罪,一般处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谢谢!)
单位违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员工在公司受伤后,对不予认定工伤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
你好,自己去申请工伤对公司有不利影响。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只有在用人单位逾期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才能自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第3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