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一、身份证和档案不符退休按哪个在确定退休年龄时身份证与档案不符的,一般是以身份证为准。如果上述材料都不能确定退休年龄或者没有上述材料的,则根据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来确定;如果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则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二、档案年龄大, 身份证年龄小怎么退休?可以办理退休,但是当事人的退休年龄,原则上来说,应以身份证(原始的户口本)上登记的年龄为准。关于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是以档案中历史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还是以职工身份证、户口本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启用身份证以前,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原则上应以职工原始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三、退休后补交养老金还需要档案吗需要档案。办理养老金领取的时候,要经过档案的审核,工龄、工资、待遇、职务、社保受保时间等都是以个人档案的记录为依据的。如退休时需要依据档案认定个人出生时间,从而确定退休时间;需要确定个人参加工作时间,从而确定开始缴费或视同缴费的时间,以计算养老金金额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于1955年3月30日出生,1970年11月份其应征入伍,1977年复员后被分配到沈阳市某拖拉机厂上班。1984年,原告调入被告处工作,任电工。2003年2月,原告离岗回家休养。被告继续为原告发工资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至2014年12月份。原、被告因退休事宜产生纠纷,原告于2015年5月12日以被告辽宁某饭店为被申请人,向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该委员会以“申请人
1、在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情况时,应当以档案上的年龄计算退休年龄。2、《关于制止和纠正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1)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2)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一、换身份证户口本和原来身份证地址不符以那个为准依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系统上的地址为准。换领居民身份证1、换领申领居民身份证分以下几种情况:①已申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市外新迁入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由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原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没有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且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
1、档案前后年纪不一致的原由:自己填写档案年纪通常是不会搞错的,是因为某种原由有意做假。2、档案年纪前后不一致的后果:A、影响提拔。提拔都要公示,公示要找档案查基本情况,档案年纪冲突不好公示,职能暂缓提拔。B、影响信誉。常识告诉大家,一个基本正常的人都不会弱智到自己的年纪都记不清的程度,年纪冲突,肯定是弄虚作假,是一个不诚实的人。C、要查看档案年纪解决的事项都办不成。D、影响退休年纪的确认。3、档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退休年龄身份证与档案不符是以哪个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国务院批准和授权的《公安部印发的通知》([89]公发15号):“居民身份证是国家法定的证明公民个人身份的证
您好!关于退休年龄身份证与档案不符是以哪个为准的问题,一般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关于退休年龄身份证与档案不符是以哪个为准呢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在确定退休年龄时身份证与档案不符的,一般是以身份证为准。如果上述材料都不能确定退休年龄或者没有上述材料的,则根据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来确定;如果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则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
法律分析:关于职工退休年龄的政策规定 劳动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部发19998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确认职工退休年龄的基本依据是本人身份证与个人档案,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
你好,以档案中载明的最小年龄为准。
在确定退休年龄时身份证与档案不符的,一般是以身份证为准。如果上述材料都不能确定退休年龄或者没有上述材料的,则根据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来确定;如果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则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
一、退休档案年龄的认定是以档案为准还是以身份证为准 1、对退休档案年龄的认定是,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 2、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3、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般来说,正常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②、病退退休年龄:男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③、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55周岁《部分区域年满50周岁,规定集体下岗正式职工中的女职工》。④、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45周岁。符合上述四种退休条件,必须缴足养老保险15年。医疗保险缴费:男25年、女20年。对于快要退休的朋友来说,很多人的职工档案中的出生
裁判要旨:职工办理退休,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但当最先记载职工出生日期的档案材料中关于职工出生时间的记载不一致,且均经涂改的情况下,应当结合全案证据材料以及客观实际情况予以综合认定职工出生时间。一、案情简介:原告(上诉人)诉称:原告于1958年6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及户籍登记均为此日期
1、身份证与档案年龄不一致,退休年龄以档案为准。2、1999年,劳社部发布《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明确的规定:“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因延迟退休要求补助问题:1、因为退休手续的办理需要职工所在企业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申办退休手续,职工个人无法自行办理手续。2、因此,企业应当根据当地社保
一般都是以档案为准。
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根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二条(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目前,我们国家退休有四种规定:一、各工种退休年龄档次:①、正常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②、
档案和身份证年龄不符,按档案最先记载出生时间办理退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
原则上来说,应该根据当事人最原始的户口本(档案)上的年龄为准,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
【法律意见】这种情况下是无法修改档案的,并且在以后办理退休等事物都是以档案年龄为准的,身份证是次要。对于职工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一致,如何确定出生日期的问题,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给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第二条规定如下: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并且自2006年10月15日后,干部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