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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N+1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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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N+1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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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这一部分的补偿就被我们称作经济补偿金,而且用人单位需要一次性将经济补偿金支付完毕,经济补偿金也有规定的计算方式,那么经济补偿金N+1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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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N+1的赔偿

律师解答:

N+1赔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计算,N是指工作时间,+1是指多赔偿一个月。

例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3年,赔偿标准是3+1,即赔偿4个月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具个的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律师补充:

N+1赔偿只限定三种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单位也无法安排其他工作岗位而立即辞退员工,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一般补偿标准补偿后,额外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就可以与员工签订解除补偿协议书了。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当劳动者的岗位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员工的技术更新不及时,或者其他的原因导致劳动者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单位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时,单位立即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一般补偿后,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3、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以致双方当初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发生情势变更,使得双方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需要适应N+1补偿标准。

比如深圳市公司搬迁至东莞市之后,深圳本地员工无法去东莞市工作生活,而双方又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工资补偿。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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